
(1).謂納粟于官府,用以買官或贖罪。《史記·平準書》:“ 弘羊 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漢書·萬石君傳》:“今君上書言倉庫城郭不充實,民多貧,盜賊衆,請入粟為庶人。” 顔師古 注引 服虔 曰:“ 慶 自以為居相位不能理,請入粟贖己罪,退為庶人。”《元史·選舉志二》:“凡先嘗入粟遙授虛名者,今再入粟,則依驗糧數,照依資品,今實授茶鹽流官。”
(2).指交納一定數額的金錢捐取功名。《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 王安 道:‘小姐守志至今,誓不改適。因家相公近故,小姐親到京中來訪相公,要與相公入粟北雍,請相公早辦行期。’” 清 戴名世 《汪河發墓志銘》:“ 粵 東人 姚子莊 為 石埭 縣令,聞 河發 名,召至署中,欲為 河發 入粟為太學生。”
“入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納糧或繳納財物相關,主要應用于特定曆史背景下的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核心定義
指通過向官府繳納糧食或金錢,用以買官、贖罪或獲取功名。
買官制度
漢代《史記·平準書》記載,桑弘羊曾建議允許官吏通過“入粟補官”來增加國庫收入。例如漢武帝時期,繳納一定糧食可換取官職或爵位。
贖罪手段
罪犯可通過繳納粟米減免刑罰。如《漢書》中萬石君石慶因政績不佳,自請“入粟為庶人”以抵罪。
功名捐納
明清時期延伸為通過捐錢獲取科舉資格或功名。如《警世通言》提到“入粟北雍”(捐錢進入國子監)。
“入粟”反映了古代以財物換取社會資源(官職、免罪、功名)的特殊制度,其具體應用隨朝代演變而擴展,是研究中國古代經濟與政治制度的重要詞彙。
《入粟》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加入到糧食中。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分别是“入”和“粟”。
“入”字的部首是“入”,它是由兩筆構成的;“粟”字的部首是“米”,它是由三筆構成的。整個詞語《入粟》一共用到了五筆。
《入粟》一詞的來源較為古老,它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入粟」。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在古代,漢字的筆畫和形狀可能有所差異。關于《入粟》這個詞的古時候寫法,我暫時沒有找到相關的資料。
1. 他通過努力工作,最終入粟成為了家族的重要成員。
2. 這個小男孩已經可以獨立進飯館入粟了。
入圈、入境、入學、加入等。
加入、參加、融入等。
退出、離開、脫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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