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染事的官署。《新唐書·陳谏傳》:“ 諫 警敏,嘗覽染署歲簿,悉能言其尺寸。” 清 梁章鉅 《稱謂錄·織造》:“《唐六典》: 魏 少府屬官有平準令, 宋 惟掌染。 順帝 即位,以帝諱 準 ,故改稱染署。”
“染署”是古代中國官署名,為專職管理織物染色事務的機構,最早可追溯至唐代。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染署”隸屬于少府監,與織造署并稱“織染署”,主掌宮廷及官用絲織品的染色工藝。其職能包括調配染料、制定染色标準、監管工匠操作等,是唐代手工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文獻考證來看,《唐六典·少府監》明确記載:“織染署令掌供冠冕、組绶及織紉、色染”,可見其技術規範嚴格,且與禮制服飾密切相關。宋代以後,隨着染院等新興機構的設立,“染署”職能逐漸分流,但該名稱仍被《新唐書·百官志》等史書沿用,成為研究古代紡織史的關鍵詞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染署曾使用紅花、藍草等植物染料,其“絞缬”“蠟缬”技藝對後世紮染技術影響深遠,這一結論可參照《中國紡織科技史》的工藝分析。
“染署”是古代中國負責管理染織事務的官方機構,具體解釋如下:
“染署”指古代掌管染事(如織物染色、顔料調配等)的官署,屬于手工業管理機構的一部分。該詞由“染”(染色)和“署”(官署)組合而成。
主要見于《新唐書·陳谏傳》《唐六典》及清代梁章鉅的《稱謂錄·織造》等史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制或染織技術,可參考《唐六典》等典籍或相關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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