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染事的官署。《新唐书·陈谏传》:“ 諫 警敏,尝览染署岁簿,悉能言其尺寸。” 清 梁章鉅 《称谓录·织造》:“《唐六典》: 魏 少府属官有平準令, 宋 惟掌染。 顺帝 即位,以帝讳 準 ,故改称染署。”
“染署”是古代中国官署名,为专职管理织物染色事务的机构,最早可追溯至唐代。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染署”隶属于少府监,与织造署并称“织染署”,主掌宫廷及官用丝织品的染色工艺。其职能包括调配染料、制定染色标准、监管工匠操作等,是唐代手工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文献考证来看,《唐六典·少府监》明确记载:“织染署令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纫、色染”,可见其技术规范严格,且与礼制服饰密切相关。宋代以后,随着染院等新兴机构的设立,“染署”职能逐渐分流,但该名称仍被《新唐书·百官志》等史书沿用,成为研究古代纺织史的关键词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染署曾使用红花、蓝草等植物染料,其“绞缬”“蜡缬”技艺对后世扎染技术影响深远,这一结论可参照《中国纺织科技史》的工艺分析。
“染署”是古代中国负责管理染织事务的官方机构,具体解释如下:
“染署”指古代掌管染事(如织物染色、颜料调配等)的官署,属于手工业管理机构的一部分。该词由“染”(染色)和“署”(官署)组合而成。
主要见于《新唐书·陈谏传》《唐六典》及清代梁章鉅的《称谓录·织造》等史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官制或染织技术,可参考《唐六典》等典籍或相关历史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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