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斥;驅除。 唐 韓愈 《進學解》:“觝排異端,攘斥佛老。” 元 劉壎 《隱居通議·理學一》:“世儒不知淺深,猥欲強為攘斥,其於道鮮矣。” 明 唐順之 《讀<春秋>》:“戎狄攘斥,中夏乂安。”
“攘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發音:rǎng chì
核心意義:指排斥、拒絕或驅除,常用于表達對人或事物的不接納态度。
“攘”單獨使用時,本義為“推讓”(如《說文解字》),後衍生出“排除”之意(如“攘除奸兇”),與“斥”結合後強化了主動排斥的意味。
總結來看,“攘斥”強調主動的排斥行為,既有文化層面的抵制(如對異端思想),也有實際層面的驅除(如對外敵)。
攘斥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排斥、拒絕、抵制。
攘斥由“攵”(方向)和“斥”(排斥)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11個筆畫。
攘斥起源于古代漢字文化,其形體演變源自古代人類對于排斥、抗議和抵抗的情感需求。
攘斥的繁體字為「攘斥」。
在古代漢字中,攘斥的寫法有所不同。一種常見的寫法是「攘剋」,剋為曾用字,表示斥責、抵抗的意思。
1. 政府必須采取措施防止不法行為的攘斥。
2. 他們對外界的各種意見持有攘斥的态度。
排斥、抵制、斥責、拒絕、抵觸等。
抵制、排斥、斥責、拒絕、抵觸。
包容、接納、容忍、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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