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作上的缺失。 明 何景明 《送郡守孫公考績》詩序:“州既靡有缺事,守曰吾庶可以考矣。”
(2).感到缺憾的事。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玩具·秦玺始末》:“今儒生輩皆尊信其言,以為 秦 寶未入中國,乃聖朝缺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五通》:“終歲之好,分手未有一言,終屬缺事。”
"缺事"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和方言用法來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意思:
官職空缺或職位出缺: 這是"缺事"最核心的古義,指官位出現空缺,暫無合適人選擔任。此義項源于古代官制用語,"缺"指官職的空額,"事"指職事、職務。例如古代文獻中可能出現"某官缺事"的表述,意指該官職目前空缺。這一用法在《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有收錄,體現了古代職官制度的特定表述。
疏于職守或玩忽職守(方言用法): 在部分北方方言(如冀魯官話)中,"缺事"引申為指人不負責任、疏忽大意、耽誤事情或玩忽職守。這裡的"缺"含有"欠缺、不足"之意,"事"指分内應做的工作或事務。例如方言中可能說某人"太缺事了",即批評其做事不認真、不靠譜,把事情辦砸了或沒有盡到責任。需要指出的是,此義項主要存在于特定地域的口語中,并非現代漢語普通話的規範用法。
現代使用建議: 在現代漢語書面語和正式場合中,"缺事"一詞已極少使用。表達"職位空缺"之意時,更常用"空缺"、"出缺"等詞。表達"疏忽職守"或"不負責任"時,則多用"失職"、"渎職"、"玩忽職守"、"不負責任"、"馬虎"等詞彙。因此,除非在特定方言環境或研究古代文獻時,一般不建議在現代書面表達中使用"缺事"。
參考資料:
“缺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解析:
工作上的缺失
指事務處理中的疏漏或未盡職責的情況。例如明代何景明《送郡守孫公考績》詩序中提到“州既靡有缺事”,意指州内政務沒有出現重大疏漏。
感到缺憾的事
表示對某事的遺憾或未完成的不圓滿感。如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五通》中“終屬缺事”,即表達對分别時未盡言的惋惜。
古代文獻中的用例
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補遺》中提及秦玺未入中國是“聖朝缺事”,暗含對曆史遺憾的感慨;宋代範成大詩句“姑置陰晴圓缺事”則借“缺事”表達對世事不完美的豁達。
現代適用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缺失”或“缺憾”的雙重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代詩詞或文獻中的具體用法,可參考《聊齋志異》《野獲編補遺》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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