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出《禮記·祭義》:“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封建禮教認為人的形體來自父母,應當以完全無虧的身體,還之父母。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英傑歸真》:“祗聞古有孝子 曾參 ,全受全歸,髮膚無有毀傷者。” 胡適 《讀<呂氏春秋>一》:“孝的宗教教人尊重父母的遺體,要人全受全歸,要人不敢毀傷身體發膚,要人不敢以父母之遺體行殆,這裡也有一種全生貴己的意思。”
“全受全歸”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漢語成語,源自儒家經典,主要用來表達對生命本源和孝道的尊崇。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核心含義 指人的身體發膚完全受之于父母,也應當在生命終結時,将身體完整無缺地歸還給天地父母。它強調了對父母所賜予生命的珍視與保全,是傳統孝道中關于身體發膚“不敢毀傷”觀念的集中體現。
二、詞源解析 該成語直接典出儒家經典《禮記·祭義》:
“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 意指:天地所生養萬物中,人最為尊貴。父母将子女完整地生下來,子女也應将身體完整地歸還(于天地父母),這才稱得上孝。不使身體有所缺損,不使自身蒙受羞辱,就是“全”了。
三、引申意義
四、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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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受全歸”是一個源自儒家經典的成語,主要含義與古代孝道觀念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孝道倫理:
源自《禮記·祭義》:“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
強調子女應終身保持身體不受損傷或玷污,以體現對父母的敬重和孝心。
身體觀與禮教約束:
封建禮教認為身體是父母的“饋贈”,需以“潔身自愛”的态度維護,如不毀傷發膚、不行危險之事等。
這一成語反映了古代對孝道的極端化要求,現代多作為文化現象讨論,如胡適曾評其隱含“全生貴己”思想。需注意其曆史局限性,不宜直接套用于當代倫理。
個别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利益全部歸屬一方”,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以傳統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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