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法律制裁。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禁衛·舍人校尉》:“此輩紈絝,非可以理喻法繩者。”
(2).捆綁犯人的繩子。 許地山 《危巢墜簡·歸途》:“巡警忽然看見離屍體不遠處有一把浮現在雪上的小 * ,于是進前去,用法繩把它拴起來。” 蒲州梆子 《歸宗圖》第二場:“俱家人帶法繩伏罪進京。”
“法繩”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通過法律手段對違法行為進行約束或懲處。這一用法常見于文學作品或曆史文獻中,例如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中提到“不可理喻法繩”,強調法律對行為的規範作用。
指古代或傳統司法中用于束縛犯人的繩索。例如:
部分資料(如、8)提到道教中的“法繩”是一種法器,用于驅邪或調遣兵馬,但這一含義未在權威文獻中廣泛體現,可能屬于特定宗教或民俗場景的引申用法。
總結來看,“法繩”的核心含義聚焦于法律制裁與司法工具,兼具抽象(法律約束)與具象(實物繩索)的雙重意義。
《法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在法律上約束人行為的法律規範或法令。
《法繩》由兩個部首組成:從上至下依次為“水”和“糸”。它由10畫組成。
《法繩》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法律被視為對人類行為的約束和規範,類似于現代社會中的法律體系。而《法繩》則象征着對這種法律的束縛和約束力。
《法繩》一詞在繁體中的寫法為「法繩」。
在古代,漢字的形态和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關于《法繩》一詞的古代寫法,可以參考《康熙字典》等古代字典。然而,由于篇幅所限,無法一一列舉。
以下是關于《法繩》的例句:
與《法繩》相關的組詞有:
與《法繩》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與《法繩》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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