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latives by marriage]∶兩家兒女相婚配的親戚關系
天下的事真是人想不到的,怎麼想的到姨媽和大舅母又作一門親家。——《紅樓夢》
(2) [parents of one’s daughter-in-law or son-in-law]∶兒子的丈人、丈母和女兒的公公、婆婆
(1)父母之家。《管子·輕重一》:“為功於其親家,為德於其妻子。”
(2)指父母。《荀子·非相》:“婦人莫不願得以為夫,處女莫不願得以為士,棄其親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
(3)泛稱親戚之家。 漢 王符 《潛夫論·思賢》:“自 春秋 之後, 戰國 之制,将相權臣,必以親家:皇後兄弟,主壻外孫,年雖童妙,未脫桎梏,由藉此官職,功不加民,澤不被下而取侯。”《後漢書·皇後紀上·光武郭皇後》:“帝數幸其第,會公卿諸侯親家飲燕,賞賜金錢縑帛,豐盛莫比。” 宋 梅堯臣 有《餘之親家有女子能點酥為詩并花果麟鳳等物一皆妙絶》詩。
兩家兒女相婚配的親戚關系。《後漢書·禮儀志上》:“ 東都 之儀,百官、四姓親家婦女、公主、諸王大夫、外國朝者侍子、郡國計吏會陵。” 元 關漢卿 《四春園》頭折:“他當初有錢時,我便和他做親家;他如今消乏了也,都喚他做叫化 李 家,我怎生與他做親家?” 沙汀 《丁跛公》:“就是那個以正紳自命的 周三扯皮 ,也和他打上兒女親家。”
"親家"是漢語中表示姻親關系的特定稱謂,特指男女雙方因子女婚姻結成的親屬關系。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該詞讀作"qìng·jia",指夫妻雙方父母互稱對方為"親家",亦可延伸指代整個姻親家族。
從用法角度分析,"親家"包含三層含義: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新華字典》網絡版指出,該詞在方言中存在讀音差異,北方多讀輕聲"qìng·jia",南方部分地區保留"qīn jiā"原音。這種語言現象反映了漢語親屬稱謂系統的地域文化特征。
權威參考資料:
“親家”一詞指因子女婚姻關系而結成的雙方父母親屬稱謂,具體釋義如下:
核心含義
指男女結婚後,雙方的父母彼此互稱對方為“親家”,男性稱“親家公”,女性稱“親家母”。例如,男方父母與女方父母見面時,可互稱“親家”。
讀音與詞源
稱呼範圍
狹義指子女配偶的父母,廣義個别地區也用于幹親(如幹爹、幹媽)的父母互稱。
關系性質
發音誤區
需注意“親”讀作“qìng”而非“qīn”,避免混淆。
相處界限
部分觀點認為,親家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避免過度幹涉子女家庭事務。
如需進一步了解親家會面禮儀或稱呼技巧,可參考權威婚慶類網站(如、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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