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t be refused because of one's feelings to-wards sb.] 情面上推辭不得
雖受之不恭,但情不可卻
礙于情面,不能推辭。《鏡花緣》第八回:“ 林之洋 見妹夫執意要去,情不可卻,隻得應允。”《鏡花緣》第六十回:“ 閨臣 、 紅蕖 衆姊妹也再再相留, 紫菱 情不可卻,隻得應允。”
“情不可卻”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如需更多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鏡花緣》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情不可卻》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情感深厚無法抹去。它由兩個字組成,可以拆分為“情”和“不可”。
1. “情”是一個意義豐富的漢字,它的部首是“心”,是表示與心理、情感有關的字。它的筆畫順序是“亅”、“一”、“十”。
2. “不可”是表示否定的詞語,意思是不能、不可以的意思。它的部首是“口”,是表示與嘴巴有關的字。它的筆畫順序是“一”、“五”、“一”。
《情不可卻》出自明代馮夢龍的《警世通言·誤入桃源》:“韋小官自幼聰明過人,中進士後,科場上一切消息,都如嬰兒般無關緊要。縱遭仕途風霜,人生變幻,他的一顆心,從未轉。這一顆心,真宛如古井不波的如切肌肉。”在這篇小說中,表達了主人公的情感深厚無法割舍。
在繁體字中,“情不可卻”寫作“情不可卻”。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中,“情”字由四個部分組成,分别是“立”、“如”、“心”和“夂”。而“不可”字由四個部分組成,分别是“一”、“口”、“世”和“不”。
以下是一些使用《情不可卻》的例句:
1. 他們之間的感情很深,真可謂情不可卻。
2. 這兩個人經曆了許多風風雨雨,他們之間的情感似乎是情不可卻。
組詞:情感、情人、情緒、不能、不可以
近義詞:情深意重、感情深厚、滿懷深情
反義詞:情淡如水、無感情、情意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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