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executed] 接受刑罰,多指被處決
“就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就刑”讀作jiù xíng,指接受刑罰,通常特指被處決(如死刑)。該詞強調“主動或被動接受最終的刑罰結果”,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中描述罪犯伏法的場景。
曆史/文學描述
常見于古代文獻或小說,例如:
“居首者獨不飲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肅然。”
“死囚在就刑的那天回到巴黎城裡來時,都得經過這個地方。”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若出現則多用于強調“伏法”的正式表述,如:“罪犯最終就刑,案件告結。”
《就刑》一詞是指對罪犯進行刑罰,即對犯罪分子實施法律賦予的刑罰的過程。
《就刑》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分别是“尢”和“刂”。
部首“尢(尣)”是形意字部首,表示行走困難、殘廢。
部首“刂(刀)”是刀劍的意思。
《就刑》一共有7畫。
《就刑》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成的詞語。
《就》是一個常用漢字,表示“就近,居中”等意思。
《刑》也是一個常用漢字,表示“刑罰,處罰”等意思。
《就刑》的繁體字為「就刑」。
在古代,《就刑》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整體形狀和意義都沒有變化。
1. 庭審後,法院将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就刑。
2. 判決書宣讀後,法官公開宣布對被告就刑。
就刑具有明确的意義,一般不與其他詞組合使用。
對罪犯處罰
刑罰實施
犯罪分子懲罰
從寬處理
免于刑罰
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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