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應征派到邊疆去服兵役的七種人。 明 高啟 《将軍行》:“五營材官元自多,詔書未須徵七科。”參見“ 七科適 ”。
"七科"是古代中國戶籍制度中的分類概念,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曆史階段有所演變:
秦漢制度
《漢語大詞典》指出,秦漢時期将民衆分為七類身份,稱為"七科谪",包括:有罪官吏、逃亡者、贅婿、商人、曾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祖父母有市籍者。這種分類主要用于征發戍邊或勞役的特殊群體。
唐代發展
據《辭源》記載,唐代戶籍制度中的"七科"擴展為身份劃分:良人、客戶、雜戶、官戶、部曲、奴婢、僧道。這種分類體現了封建等級制度下的社會分層。
現代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在古語今釋中強調,該詞已不作為現代漢語常用詞彙,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指代古代特定的戶籍分類體系。
學術界定
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提出,七科制度本質是封建政權通過身份标識實現社會控制的手段,其分類标準隨時代變遷呈現動态調整特征。
“七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以下是主要含義的詳細說明:
指古代被征派到邊疆服兵役的七類人群,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明代高啟《将軍行》提到“詔書未須徵七科”。具體包含哪七類人,需參考“七科適”等古代兵役制度術語,但多數資料未明确列舉具體類别。
傳統戲曲管理中,指後台管理的七類職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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