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棄惡為善。《書·康诰》:“若有疾,惟民其畢棄咎。” 孔 傳:“如欲去疾,治之以理,則惟民其盡棄惡修善。”《後漢書·章帝紀》:“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棄咎之路。”
“棄咎”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qì jiù,其含義與用法在不同典籍中有所闡釋,具體解析如下:
“棄咎”由“棄”(意為抛棄、放下)和“咎”(指過失、災禍)組成,字面可理解為“放棄過錯” 或“不再追究過失”。但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其深層含義更傾向于“棄惡為善”,即通過改正錯誤、摒棄惡行來走向正道。
“棄咎”既包含對他人過錯的寬恕,也強調自我修正的積極意義,其内涵融合了道德修養與社會治理的雙重智慧。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典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尚書》及《後漢書》原文。
《棄咎》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放下過錯、摒棄罪惡。它是由兩個字組成的,在古代文獻中常被用來描述一個人放下過去的錯誤,接受責任并開始重新生活的行為。
《棄咎》這個詞的第一個字棄,它的部首是手。它總共有四個筆畫。第二個字咎,它的部首是口。它總共有八個筆畫。
《棄咎》一詞最早出現在《尚書·大禹谟》中,這是一部古代中國的經典著作,記載了大禹治水的故事。
《棄咎》的繁體字寫作《棄咎》。
在古代,棄字的寫法稍有不同。它的原始形态是一個手臂張開的樣子,表示放棄。咎字也有所變化,起初是兩隻手臂環繞頭部的形狀,表示攥住過錯。
他決定棄咎從新開始,不再重蹈覆轍。
- 棄權:放棄自己的權利。- 棄職:主動辭去職務。- 棄置:抛棄、丢棄。
放下、摒棄、舍棄
堅持、保留、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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