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書·楚王英傳》:“有司奏 英 招聚姦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将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 楚 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又《袁安傳》記 袁安 案其獄,“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後因稱冤獄為“楚獄”。 唐 劉禹錫 《湖南觀察使故相國袁公挽歌》之二:“常聞平 楚 獄,為報裡門高。” 唐 劉禹錫 《謝中書張相公啟》:“ 袁公 之平 楚 獄,不忍錮人; 晏子 之哀 越石 ,乃伸知己。”
楚獄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東漢時期因楚王劉英謀反案引發的牽連性冤獄事件,後引申為複雜冤案或株連廣泛的司法案件。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定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楚獄”本指東漢楚王劉英謀反案所引發的系列冤獄,因案件審理過程中牽連數千人,成為古代司法冤案的典型代表。該詞後泛指牽連甚廣的冤假錯案,尤其在描述涉及政治鬥争的複雜案件時使用(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
曆史出處
典出《後漢書·寒朗傳》:“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反,事下郡覆考……所連及系者數千人。”該事件因楚王劉英被告發使用巫蠱詛咒皇帝,引發大規模政治清洗(來源:《後漢書》卷四十一)。
語義演變
從專有曆史事件名詞發展為普通名詞,如清代趙翼《廿二史劄記》載:“楚獄一興,冤濫者衆”,此處已脫離具體事件,用于指代司法冤濫現象(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司法制度篇)。
現代應用
當代文獻中多用于比喻性語境,例如學者研究古代司法制度時,常以“楚獄”為例說明漢代“案驗”制度的弊端(來源:《中國法制史研究》2020年第3期)。在文學作品中,該詞可隱喻政治鬥争中無辜受牽連的現象。
“楚獄”是中國古代史籍中記載的一起著名冤案,後成為冤獄的代稱。其詞義及背景如下:
1. 詞源與曆史背景 “楚獄”源于東漢時期楚王劉英謀反案。據《後漢書》記載,劉英被指控勾結奸猾、僞造圖谶、私授官職,被定為“大逆不道”之罪。此案牽連極廣,涉及皇親國戚、州郡豪強及辦案官吏,導緻“坐死徙者以千數”,案件審理持續數年。
2. 平反與詞義演變 司徒袁安在複審此案時,對缺乏證據的受牽連者予以平反,史載“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後世因此将重大冤獄稱為“楚獄”,如唐代劉禹錫在《湖南觀察使故相國袁公挽歌》中寫道:“常聞平楚獄,為報裡門高”,借典故贊頌公正司法。
3. 詞義特征 該詞特指因政治鬥争或株連造成的系統性冤案,強調案件波及範圍廣、持續時間長、牽連人數多的特點。其核心含義已從具體曆史事件演變為具有象征意義的文學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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