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陽。《晉書·紀瞻傳》:“是以金水之明内鑒,火日之光外輝。”
"火日"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一、五行曆法概念
在傳統五行學說中,火日特指幹支紀日法中屬火的日期。《協紀辨方書》記載,天幹丙、丁屬火,地支巳、午屬火,凡含這些幹支的日期均稱火日。這類日期在古代被用于指導農事活動與祭祀儀軌,《禮記·月令》注疏提及夏季火日要舉行祈雨儀式。
二、自然氣候特征
作為偏正詞組使用時,"火日"形容極炎熱的太陽或天氣。清代《通俗編·天文》載"火日爍金"之說,特指盛夏酷暑。明代《五雜俎》用"火日流金"描述江南三伏天氣象特征。該用法在古詩詞中頻繁出現,如白居易《苦熱》詩雲"頭痛汗盈巾,連宵複火日"。
備注:因古籍文獻電子化程度限制,相關鍊接暫缺,具體内容可查閱中華書局點校本《協紀辨方書》《五雜俎》等權威典籍。
“火日”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太陽。例如《晉書·紀瞻傳》提到:“金水之明内鑒,火日之光外輝”,這裡的“火日”即指太陽,強調其光明屬性。
構詞與用法
由“火”與“日”組合而成,形容太陽熾熱如火的特性,常見于古文或詩詞中,如“火日之光外輝”。
節日背景
火日(又稱“拜火節”)是蒙古族傳統節日,源于古代對火的崇拜,與漢族臘月祭竈習俗有融合。
儀式内容
通常在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舉行,全家人向火堆投擲黃油、白酒、牛羊肉等祭品,并磕頭祈福,象征驅邪納吉。
“火日”的核心含義為“太陽”及蒙古族節日,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了解蒙古族祭火習俗或相關文學作品,可參考上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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