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亦特指婚配。 唐 李商隱 《雜纂》:“好顔色不解疋配。”《法苑珠林》卷六:“欲界諸天,則有男女相疋配。”
“疋配”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用法兩個層面解析:
基本釋義 “疋”通“匹”,讀作pǐ,本義指布帛的長度單位,引申為“相當、相配”之意;“配”指兩性結合、婚姻關系,如《說文解字》釋為“配,匹也”。組合後“疋配”強調事物或人物間的對等匹配關系,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婚姻門當戶對或物品成組使用的情景。
字源考證 據《康熙字典》記載,“疋”在甲骨文中象形為足胫相連,後假借為“匹”的異體字。漢代《釋名》明确提出“匹,辟也,兩人相向謂之匹”,說明其匹配屬性。而“配”的金文字形為酒器相并,隱喻協調組合之意。
用法示例 該詞在明清小說中偶見使用,如《醒世姻緣傳》第五回“這段姻緣實是疋配”,指婚姻雙方條件相當。現代方言中,山西部分地區仍保留“疋配物件”的說法,特指成對使用的器具。
(注:因未查詢到可驗證該詞條的網絡版權威詞典鍊接,故不提供具體網址,内容參考《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注》及方言研究文獻。)
“疋配”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唐代李商隱在《雜纂》中提及“好顔色不解疋配”,意為僅憑外貌難以達成真正的契合。
“疋配”一詞雖不常用,但生動體現了傳統漢語中“協調”“相稱”的深層含義,既可描述具體事物搭配,也隱含對人際關系的理想化期待。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與“匹配”等近義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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