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定價錢。 宋 魯應龍 《括異志》:“ 嘉興府 周大郎 ,每賣香時,纔與人評直。或疑其不中, 周 曰:‘此香若不好,願出門當逢惡神撲死。’常以此誓為詞。”
“評直”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評直指“議定價錢”,即通過商議确定商品或物品的價值。該詞主要用于古代交易場景,強調買賣雙方對價格的協商過程。
詞源與出處
該詞出自宋代魯應龍的《括異志》。書中記載了一位名為周大郎的賣香人,每次交易時都會與顧客“評直”(即議價),并以誓言保證香的質量。
用法特點
拼音與讀音
拼音為píng zhí(平聲、陽平)。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用法,可參考《括異志》相關記載。
《評直》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對某事物做出公正、公平、客觀的評判的意思。
《評直》的拆分部首為扌(手部),筆畫數為9畫。
《評直》一詞由“評”和“直”兩個字組成。“評”字表示審定、評判,而“直”字代表正直、誠實。合在一起就形成了“評直”,意為公正評判。
《評直》的繁體字為「評直」。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多次演變。古時候,《評直》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寫法相似。
1. 他對待每個人都很公正,總是能夠做到評直判明。
2. 法官應該以評直的态度對待每一個案件。
- 審評:審查或評判事物的過程。
- 直言不諱:直接、坦率地說出自己的意見。
- 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盡力做到客觀和公平。
- 公正:公平、無私、廉潔。
- 正直:坦率、真誠、誠實。
- 公平:平等、合理、公道。
- 不公正:偏袒、不公平、不正當。
- 不直:偏僻、拐彎抹角、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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