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的罪名。《漢書·燕王劉澤傳》:“ 定國 有所欲誅殺臣 肥如 令 郢人 , 郢人 等告 定國 。 定國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殺 郢人 滅口。”
"它法"是漢語中一個相對少見的合成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法和語義學角度解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構詞規律,"它"作為指示代詞,指代"其他、另外"的抽象概念,與"法"(方法、途徑)組合後形成偏正結構,整體釋義為"其他方法"或"替代性手段"。
從權威詞典釋義體系來看,《漢語大詞典》将該詞歸入"代名+名詞"的語法範疇,強調其區别于現有方案的特性。例如在司法語境中,"别無它法"即表示除現有措施外無其他可行選擇。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則指出,該詞常見于正式文書,具有書面語體色彩。
在用法特征方面,北京大學中文系語料庫顯示,該詞多用于否定句式,如"無它法可行""不可用其它法替代",其使用頻率較"他法"低約62%。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建議,現代漢語書面表達中更推薦使用"其他方法"等明确性更強的表述。
“它法”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來源于古代文獻,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定國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殺郢人滅口。”
此處“它法”指代與原有指控不同的罪名,用于掩蓋真實意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原文或漢語權威辭書(如漢典)。
隘口按懲案堵闇澀八成白醗並驅涔水長肱畜穢村井但凡蛋殼點蠟幔發端反謀分合焚靡紛溶功衰鈎摹館子門條矯枉過直角仗急夫近地荊高金衣公子拘民開坦客死他鄉儈牛枯澀練勇離薄龍骧将軍露電年輩捏舌頭龐誕譬似暴衣啓殡确指任斷山寺耍筆杆子術悐讨口牙逃俗蹄蚤通牒頭玉微情惟所欲為文秘溫熟無後吾家龍文無迹可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