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四種吉祥的動物。 明 田藝蘅 《留青日劄·四神四靈四祥》:“麒麟、獅子、福祿、玄虎,我朝謂之四祥。”按,福祿,即福鹿。
“四祥”是漢語中由數詞“四”與吉祥義字“祥”組合而成的文化概念,通常指代四種具有祥瑞寓意的象征物或征兆。該詞未見于《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大字典》等權威辭書,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及文化傳統分析:
一、詞源構成
“四”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象征完整性與秩序性(如四季、四方),“祥”本義為吉兇征兆,《說文解字》釋作“福也”,段玉裁注:“凡統言則災亦謂之祥”。二者結合形成的“四祥”,多用于表達對吉祥體系的歸納,與“五福”“八寶”等數詞+祥瑞詞的構詞法相通。
二、文化内涵
三、應用範疇
該詞多出現于宗教典籍、地方志及傳統藝術紋樣中,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需特别注意具體文獻中的定義差異,例如清代《欽定四庫全書》子部收錄的《瑞應圖》将“景星、甘露、醴泉、麒麟”列為四祥,與戰争兇兆形成對照。
“四祥”是漢語詞彙,指四種象征吉祥的動物。根據明代田藝蘅《留青日劄·四神四靈四祥》記載,其具體内容及文化含義如下:
四祥的組成
包含麒麟、獅子、福祿(即福鹿)、玄虎四種動物。其中:
文化意義
四祥整體被用來形容繁榮、吉慶的景象,常用于祈福或贊美盛世。需注意的是,部分文獻(如)提到“鳳凰、龍、烏鴉”等動物,可能與“四靈”“四神”等概念混淆,需以權威典籍記載為準。
與其他吉祥概念的區别
“四祥”特指明代的吉祥動物組合,而“四靈”(龍、鳳、龜、麟)和“四神”(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等屬于不同的文化符號體系,需注意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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