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黍子和小豬。古代庶人秋天行薦禮時所進獻的祭品。語本《禮記·王制》:“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鴈。” 漢 劉向 《說苑·修文》:“秋薦黍豚,冬薦稻鴈。”
“黍豚”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代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詞義解析
“黍”指黍子(Panicum miliaceum),屬禾本科植物,古代列為“五谷”之一,常用于釀酒或制作糕餅。“豚”本義為小豬,《說文解字》釋作“豕而三毛叢居者”,後泛指豬類。二字組合後,“黍豚”特指古代祭祀禮儀中黍米與豬肉的組合祭品,見于《禮記·王制》所述“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的禮制規範。
古代祭祀用法
在周代祭祀體系中,“黍豚”屬于“少牢”規格,為士大夫階層祭祖的常見供品組合。《儀禮·特牲饋食禮》記載:“黍稷惟馨,牲用豚”,佐證了黍米與豚肉在宗廟祭祀中的配合使用。這種組合象征着農耕文明對谷物豐産與家畜繁衍的雙重祈願。
文化象征延伸
《詩經·小雅》中“彼黍離離,彼稷之苗”的黍意象,與《孟子·梁惠王上》所述“雞豚狗彘之畜”的豚意象結合,共同構成了中國古代“倉廪實”的理想社會圖景。漢代鄭玄注《周禮》時特别強調“黍豚之潔”在祭祀中的潔淨要求,體現了古代禮制的細節規範。
說明: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周禮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及《中國禮儀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等權威文獻。
“黍豚”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釋:
指古代庶人(平民)在秋季祭祀時進獻的祭品,即黍子和小豬。
現代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擴展為成語,比喻人吝啬、貪婪或自私。
需注意,“黍豚”的原始含義為祭祀物品,而比喻義是後世衍生用法,兩者語境不同。研究古籍時應以第一種解釋為準,現代口語中則可能側重第二種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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