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ofit]∶買賣所得的利潤
利市三倍
(2) [lucky;of good fortune]〈方〉∶運氣好;吉利
(1).好買賣。《左傳·昭公十六年》:“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 楊伯峻 注:“利市猶言好買賣。” 元 無名氏 《看錢奴》第四折:“大清早起,利市也不曾發。” 秦兆陽 《在田野上前進》第二二章:“他正在大門洞裡洗刷他那輛膠皮毂辘大車,準備一兩天,就拉着這兩口大甕到集市上去發個利市。”
(2).吉利;好運氣。 漢 焦贛 《易林·觀之離》:“福過我裡,入門笑喜,與我利市。”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三:“ 夏侯孜 相國未偶,伶俜風塵,蹇驢無故墜井。每及朝士之門,舍逆旅之館,多有齟齬。時人號曰‘不利市秀才’。”《水浒傳》第六回:“俺猜着這個撮鳥是個翦徑的強人,正在此間等買賣。見灑家是個和尚,他道不利市,吐一口唾,走入去了。” 郭沫若 《卓文君》第三景:“他雖然能夠做點文章,但是他哪有我們 程老爺 利市?”
(3).節日、喜慶所賞的喜錢。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娶婦》:“女家親人有茶酒利市之類。至迎聚日,兒家以車子或花檐子發迎客引至女家門,女家管待迎客,與之綵段,作樂催粧上車檐,從人未肯起,炒咬利市,謂之‘起檐子’,與了然後行。” 明 賈仲名 《金安壽》第一折:“一個先生來化齋求利市。”
利市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概念均與利益、財富相關。根據權威辭書解釋,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一、指商業交易中的利潤或收益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利市定義為"買賣所得的利潤",強調其經濟屬性,例如"歲末商家利市三倍"中的用法。這一含義可追溯至《左傳·昭公十六年》"爾有利市寶賄",體現古代商貿活動中對財富增值的追求。
二、特指節慶贈禮 《漢語大詞典》記載利市可指"節日或喜慶時饋贈的財物"。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正月一日年節,小民皆獻賀,謂之利市",反映該詞在民俗中的特殊含義。現代粵語區仍保留"利市封"指代春節紅包的用法。
三、形容市場繁榮景象 《辭海》補充釋義為"興旺的市場",如"三月三日長安水邊多麗人,利市羅纨"(明·張岱《夜航船》)。此用法多出現于古代文學作品,形容市集繁盛之貌。
該詞在構詞法上屬并列結構,"利"指利益,"市"本義為交易場所,二字組合後語義發生轉喻延伸。現代漢語中前兩義項使用頻率較高,第三義項多見于古籍文獻。
“利市”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商業利潤
指買賣交易中獲得的收益,常見于古籍和商業用語。例如“利市三倍”形容利潤豐厚。
吉利、好運
方言中表示運氣好或吉利,如“讨個利市”寓意祈求順利。
古籍記載
民俗信仰
“利市仙官”是民間財神之一,象征財運亨通,商人常在新年張貼其畫像以圖吉利。
節日賞錢
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婚嫁時贈送“茶酒利市”,即喜慶場合的賞錢。
商業預兆
部分方言中,“發利市”指開業順利或生意興隆的彩頭。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文化背景,可參考《左傳》《東京夢華錄》等古籍,或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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