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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銅的意思、贖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贖銅的解釋

謂交納銅錢抵銷過失。猶罰款。 宋 範仲淹 《答竊議》:“即下法市,則 宗諒 合贖銅,而不當去官。”《元典章·刑部六·諸毆》:“毆打職官,似難贖銅。”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贖銅”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的一種刑罰執行方式,指犯罪者通過繳納一定數量的銅(或折算為銅錢)來抵免應受的肉刑、徒刑或死刑。其核心含義是以財物抵償刑罰,屬于“贖刑”制度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字義與制度淵源

  1. “贖”的本義

    指用財物換回人身自由或抵銷罪責。《說文解字》:“贖,貿也。”即通過交換抵償。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2. “銅”的象征意義

    古代以銅鑄錢,故“銅”代指貨币。唐代以前,贖刑多直接繳納銅(如秦漢),後逐漸演變為繳納銅錢。

    來源:《唐律疏議·名例律》:“諸犯刑者,銅贖。”


二、法律實踐與功能

  1. 適用對象

    主要針對非惡性犯罪(如過失殺人、公務失職)或特殊群體(官員、老幼、殘疾人),以“寬刑”體現儒家“恤刑”思想。

    來源:《漢書·刑法志》:“贖罪之制,所以待輕過而矜不能者也。”

  2. 折算标準

    曆代律法明确規定了不同刑罰對應的贖銅數量。例如《唐律》:

    • 笞十:贖銅一斤
    • 死刑(斬/絞):贖銅一百二十斤

      來源:《唐律疏議·名例》“贖章”。

  3. 社會功能

    • 財政補充:贖銅收入納入國庫,緩解財政壓力。
    • 階級差異:富人可通過贖銅免刑,凸顯法律不平等性。

      來源: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三、曆史演變


四、學術争議

部分學者指出“贖銅”實質是刑罰特權化,如沈家本批評:“富者得生,貧者坐死,與公平之義相背。”

來源:沈家本《曆代刑法考·贖刑考》。


參考資料原文鍊接:

  1. 《說文解字注》線上查閱(國學大師):http://www.guoxuedashi.com/kangxi/pic.php?f=shuowen&p=1024
  2. 《唐律疏議》電子版(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751548
  3.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豆瓣條目: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074808/
  4. 張晉藩《中國法制史》線上閱讀(中華典藏):https://www.zhonghuadiancang.com/

網絡擴展解釋

“贖銅”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的一種刑罰替代制度,指犯罪者通過交納銅錢或財物來抵銷過失或減免刑罰。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可概括如下:

  1. 基本定義
    贖銅即“以銅贖罪”,屬于古代贖刑的一種具體形式。根據和,其本質是通過繳納銅錢(或等價物)替代原有刑罰,類似現代罰款制度。例如宋代範仲淹曾提到“宗諒合贖銅,而不當去官”(),說明官員犯罪時可用贖銅保留官職。

  2. 曆史淵源與發展
    據記載,贖刑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舜時期的“金作贖刑”,夏朝正式确立後延續至清代。早期贖刑多用銅錢,後擴展至勞役、物品等。例如元代規定“毆打職官,似難贖銅”(),表明不同罪行對贖銅的適用性存在差異。

  3. 社會功能與争議
    贖銅制度既為貴族、官員提供免刑特權,也作為國家財政來源。但因其易導緻司法不公,曆代對適用範圍均有嚴格限制,如宋代将“官當”(以官職抵罪)與贖銅并列作為法定換刑形式()。

擴展說明
銅在古代兼具貨币與刑罰度量功能,贖銅金額通常與罪行輕重挂鈎。該制度反映了古代“以財代刑”的法律思想,但實際執行中常受階級地位影響,平民與權貴的贖銅标準差異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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