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殓埋葬。《北史·魏紀五·靜帝》:“辛未,以旱故,詔京邑及諸州郡縣收瘞骸骨。” 宋 曾鞏 《越州趙公救災記》:“凡死者,使在處隨收瘞之。” 清 黃宗羲 《大方伯馬公救災頌》:“其流棺遺骼散在原野河壖者,則在處收瘞之。”
收瘗(shōu y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收殓埋葬屍體,尤其指對無主屍骸或暴露荒野的遺骸進行掩埋安葬的行為。該詞帶有莊重、憐憫的語義色彩,常用于曆史文獻或描述人道主義行為的語境中。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
基本釋義
“收”指收集、收斂,“瘗”指掩埋、埋葬。合指收斂屍骨并安葬,體現對逝者的尊重與安置。
例: 《周禮·秋官》載:“凡死于兵者,令其屬收瘗之。”
(來源:許嘉璐主編《中國古代禮俗辭典》,中華書局,1991年,第213頁)
引申内涵
該詞隱含人道關懷與社會責任,常見于戰亂、災荒後官方或民間對遺骸的善後處理。如明代《農政全書》提及災後“收瘗道殣”,強調對無名屍骸的安葬義務。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第6卷第1402頁)
禮制淵源
古代中國将“收瘗”視為重要的喪葬倫理。《禮記·月令》規定孟春之月需“掩骼埋胔”,即掩埋暴露的屍骨,此制為後世“收瘗”習俗的禮法基礎。
(來源:王文錦譯解《禮記譯解》,中華書局,2001年,第235頁)
史籍記載
(來源:脫脫等撰《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1985年,卷178)
字形:
“瘗”從“疒”(病)從“土”,會意“病殁後埋于土中”,《說文解字》釋為“幽埋也”。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卷七下)
讀音:
“瘗”為去聲,中古音屬影母祭韻(*ʔeiᴴ),現代普通話讀yì,與“意”同音。
使用場景
現代漢語中“收瘗”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書面語,近義詞有“收葬”“掩埋”,但“收瘗”更具文言色彩。
相關成語
瘗玉埋香:喻指埋葬美人(婉稱女性逝者),典出宋代吳文英《莺啼序》。二者均含“安葬”義,但對象與情感色彩不同。
(來源:朱祖謀校注《彊村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收瘗”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hōu yì,其核心含義為收殓埋葬。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義拆分
整體含義
該詞多用于描述對逝者遺體的鄭重處理,常見于曆史或文學語境,如戰亂後官方收埋屍骸,或民間對逝者的妥善安葬。
使用場景
例如:“官府派人收瘗戰亂中無人認領的屍首。”(此為造句示例,非直接引用搜索結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收”的其他引申義(如收割、逮捕等),可參考的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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