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策的言論。 宋 嶽珂 《桯史·呂東萊祭文》:“﹝ 陳同父 ﹞嘗於丈蓆間,時發警論, 東萊 不以為然。”
“警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警論”指警策的言論,即具有警示、告誡或激勵作用的精辟論述。其中:
宋代嶽珂在《桯史·呂東萊祭文》中記載,陳同父(陳亮)曾在呂東萊(呂祖謙)的席間發表警論,但未被呂東萊認可。這一例子說明“警論”在古代多用于形容觀點鮮明、發人深省的言論。
不同來源對“警論”的解釋高度一緻,但具體文獻引用需以權威版本為準。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桯史》等古籍原文。
《警論》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警”字指警告、警察、警戒等,而“論”字表示讨論、論述、言論等。因此,《警論》可以理解為對警告、警察或警戒等相關事項進行讨論、論述和分析的書籍、文章或學術研究。
《警論》的第一個字“警”,由“言”和“敬”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19個筆畫;第二個字“論”,由“言”和“侖”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6個筆畫。
《警論》一詞的發源和來源尚無确切的文獻記錄。而繁體字中,“警”字在一些地區使用“警”(警示的警)、“警”(警惕的警)、“警”(警察的警)等寫法,而“論”字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對于《警論》這個詞,可能存在一些變體寫法,但相關文獻目前尚未發現相關記載。
1. 他的研究成果被收錄在《警論》一書中。
2. 通過閱讀《警論》,我們對犯罪心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警察、警告、警戒、警示、警惕、警務、警員、論述、論文、辯論、評論、讨論、論壇等。
論著、法論、觀論、議論、談論、言論等。
信仰、信念、相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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