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ials of rectifying armed force in Ming Dynasty] 官名。明制于各省重要地方設整饬兵備的道員。清代沿置
至兵備道(此指兵備道衙門)前被殺。——清· 邵長衡《青門剩稿》
兵備道是明清兩代設立的軍事監察官職,主要職責為督導地方軍事防務、整饬兵備,同時兼管轄區内的行政與司法事務。其名稱源自“整饬兵備道”的簡稱,屬省級行政機構“道”下的分巡官職,多由按察使司副使或佥事充任。
從職能來看,兵備道具備以下特點:
該官職始設于明宣德年間,初期為臨時派遣性質,至嘉靖後逐漸固定,清代演變為常設職位。雍正時期曾改稱“分巡道”,乾隆年間恢複舊稱,清末隨新政推行裁撤。
文獻例證可見《明史·職官志》:“整饬兵備,無定員,無定轄”,以及清代《福建省志》記載台灣兵備道“兼理學政,管領吏治、刑名、錢糧、海防”。
注:引用來源包括《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及明清地方志檔案。因古籍原版電子鍊接受限,建議通過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或“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平台查詢原始文獻。
“兵備道”是明清時期設置的官職,全稱為“整饬兵備道”,主要負責地方軍事管理與監察。以下是具體解釋:
定義與職能
兵備道是明朝在邊疆及各省要沖地區設立的按察司分道機構,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擔任道官。主要職責包括:
設置背景
明朝為加強軍事控制,在重要區域設兵備道,清朝沿襲此制,乾隆時期将其定為正四品官職,常由守道、巡道兼任。例如,清代文獻記載“至兵備道衙門前被殺”(《青門剩稿》)。
曆史演變
該制度起源于明代的監察體系,清代進一步将其職能擴展到軍事後勤與地方治理,形成集“政委、後勤、監察、治安”于一體的角色,雖品級不高但權力廣泛。
總結來看,兵備道是明清地方軍政合一的重要官職,兼具軍事監督與行政管理雙重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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