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飲食店。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二:“ 耀川 山青瓷器,謂之 越 器,似以其類 餘姚縣 祕色也。然極麄樸不佳,惟食肆以其耐久,多用之。” 宋 孔平仲 《孔氏談苑·夏竦西伐》:“ 元昊 使人入市賣箔。 陝西 荻箔甚高,倚之食肆門外。”
食肆是漢語中對飲食店鋪的統稱,指專門出售食物、供人就餐的營業場所,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飯館”“餐廳”或“飲食店”。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闡釋:
核心釋義與構成 “食肆”由“食”(食物、吃)和“肆”(店鋪、作坊)兩個語素構成,字面意思即為“售賣食物的店鋪”。它強調該場所的核心功能是提供餐飲服務。此釋義是漢語詞彙學對複合詞常見的結構分析方式。
曆史淵源與典籍出處 該詞具有悠久曆史,其概念可追溯至古代。在儒家經典《周禮·地官·司市》中已有關于市場管理及“飲食”行業的記載,雖未直接使用“食肆”一詞,但為後世指稱飲食店鋪提供了概念基礎。更明确的記載可見于後世文獻,如清代《漢語大詞典》将其收錄并釋義為“飲食店”,體現了其作為穩定詞彙的地位。
語義範圍與現代應用 “食肆”一詞在現代漢語中仍在使用,尤其在書面語或強調傳統、雅緻的語境中。其語義範圍廣泛,涵蓋從小吃攤檔到大型餐館等各種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例如:“這條老街上有不少老字號食肆”(指經營多年的著名餐館)。它常帶有一定的文化韻味或地域特色描述色彩。
用法與例句 該詞在句子中主要作主語或賓語。例如:
參考資料來源:
“食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
該詞屬于書面化表達,口語中更常用“飯店”“餐館”等詞彙。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飲食文化,可參考《東京夢華錄》等典籍中對市井店鋪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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