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敵方缺乏後援之孤軍。《三國志·魏志·陳泰傳》:“縣軍遠僑,糧穀不繼。” 唐 高適 《李雲南征蠻》詩:“餉道忽已遠,縣軍垂欲窮。”《新唐書·高儉傳》:“ 長真 兵雖多,縣軍遠客,勢不得久。”《資治通鑒·魏邵陵厲公嘉平五年》:“ 姜維 有重兵而縣軍應 恪 ,投食我麥,非深根之寇也。”
縣軍是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縣”與“軍”的本義及曆史語境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兩層釋義:
“縣”的本義
“縣”古同“懸”,意為懸挂、懸垂,引申為“孤立無援”或“遠離依托”。後衍生為行政區劃單位,如秦代郡縣制中的“縣”。
來源:《說文解字》釋“縣”為“系也”,段玉裁注:“引申為隸屬之稱”。(參考: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
“軍”的本義
“軍”指軍隊、軍事單位。《說文解字》釋為“圜圍也”,本義為駐紮營壘,後泛指武裝力量。
來源:《周禮·夏官》載“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
孤懸之師(字面義)
“縣軍”可指深入敵境、缺乏後方支援的軍隊,強調其孤立狀态。
例證:《三國志·魏書·賈诩傳》載“縣軍深入”描述孤軍作戰。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三國志》。
特指漢代縣級軍事單位(曆史專稱)
漢代實行郡縣制,縣級行政機構設有“縣軍”,負責地方防務與治安,由縣尉統領。
例證:《漢書·百官公卿表》載“縣令、長掌治其縣……尉主盜賊”。
來源: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現代研究認為,“縣軍”在制度史中體現漢代地方軍事分權結構,與中央軍(如南北軍)形成互補。
來源:熊鐵基《秦漢軍事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78頁。
“縣軍”既形容孤懸戰場的軍隊,亦為漢代縣級軍事組織的專稱,需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其演變反映了古代軍事與行政制度的結合。
“縣軍”是古代軍事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深入敵方境内且缺乏後援的孤軍。該詞由“縣”(通“懸”,意為孤立無援)和“軍”組合而成,形容軍隊因過于深入敵境或缺乏後勤補給而陷入孤立狀态。
“縣”在此讀作xiàn,而非通假字“懸”的xuán,需注意古今讀音差異。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戰役中的縣軍案例,可參考《資治通鑒》等史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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