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失掉好人。《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
“失善”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彙,其核心意義指因過失或錯誤導緻喪失良善的品行或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失”本義為“丢失、違背”,引申為“過失、失誤”;“善”指“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二者結合後構成動賓結構,強調因主觀疏忽或客觀失誤而偏離正道。
從語義演變看,“失善”最早見于先秦文獻,如《禮記·缁衣》提到“君子不失善”,指君子需時刻保持善行,避免偏離道德準則。該詞在漢代典籍中進一步擴展含義,可指因判斷失誤而錯失行善的機會,如《說苑·談叢》中“失善之機,悔不可追”。
現代語境中,“失善”多用于哲學與倫理學領域,強調道德實踐中的動态平衡。例如《中國倫理思想史》将其诠釋為“人性本善傾向因環境幹擾産生的偏差”,需通過自省與教化恢複至善狀态。
引用來源:
“失善”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hī shàn,其核心含義為“失掉好人”或“失去善良”,具體可從以下方面理解:
基本含義
指因判斷或行為失誤導緻失去善良之人或道德準則。例如《左傳》中提到“與其失善,寧其利淫”,強調在賞罰決策中,甯可過度獎賞(可能惠及惡人),也不應刑罰過濫而錯傷善人。
出處與背景
源自《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原文讨論賞罰的尺度問題:若賞罰不當,可能導緻善人受害。因此提出“寧僭無濫”(甯可賞賜過度,不可刑罰泛濫)的原則,以避免“失善”的後果。
延伸意義
現代用法中,可引申為因道德缺失或行為偏差導緻失去善良本性。例如形容一個人從良善變為品行敗壞,如“他曾經善良,如今卻失善”。
結構與使用場景
由“失”(失去)和“善”(善良/好人)組成,結構簡明。多用于評價個人品行變化或社會道德問題,常見于文學、曆史讨論或道德批判語境中。
總結來看,“失善”既是一個曆史典故中的治國理念,也適用于對個人道德狀态的描述,強調對善的珍視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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