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建時代科舉考試以律義為内容出試題,叫“試律”。《新唐書·選舉志上》:“凡明法,試律七條、令三條,全通為甲第,通八為乙第。”《宋史·選舉志一》:“八年,進士、諸科始試律義十道,進士免帖經。明年,惟諸科試律,進士復帖經。”
(2).即試帖詩。 嚴複 《救亡決論》:“超俗之士,厭製藝則治古文詞;惡試律則為古今體。” 姚華 《論文後編》:“排律之長者,韻可累百,是為長排,短則六韻,試律用之。”參見“ 試帖詩 ”。
試律是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中的術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科舉考試中的法律測試
指科舉考試中以法律條文(律義)為内容的試題。例如唐代明法科考試要求考生掌握《唐律》等法律知識,宋代進士科也曾将“試律義”納入考試範圍。
試帖詩的别稱
試律也指科舉中的試帖詩,即按固定格式(如五言六韻排律)創作的命題詩歌。這類詩歌要求嚴格押韻,内容多歌功頌德,清代尤為盛行。
補充說明
兩種含義均體現科舉考試的規範性:前者側重法律實務能力,後者測試文學素養。相關曆史細節可參考《新唐書·選舉志》《宋史·選舉志》等文獻。
試律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兩個字:試和律。
試律的左邊部首是言字旁,律的左邊部首是彳字旁。
試的筆畫數為 7,律的筆畫數為 9。
試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它是由兩個意義相近的詞語組合而成。
試意味着嘗試、考察、驗證,律表示規則、秩序、法則。
在繁體字中,試律保持不變,仍然是「試律」。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變化。但至今為止,沒有找到試律這個詞在古時候的具體寫法。
1. 在法庭上,律師試律,為了證明被告的無罪。
2. 這個項目正在試律階段,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試驗、試探、審判、律師、法律、律動。
檢驗、考察、驗證、測驗、規律。
相信、信任、豁免、放棄、無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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