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取法于物象;描摹物象。《左傳·宣公三年》:“昔 夏 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 杜預 注:“象所圖物,著之於鼎。”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才略》:“ 荀況 學宗,而象物名賦,文質相稱,固巨儒之情也。” 唐 韓愈 《謝自然詩》:“餘聞古 夏後 ,象物知神姦。” 清 侯方域 《南省試策》之五:“今夫文章者……有象物之體,有抒情之體。”
(2).指畫有各類不同物象的旗幟。《左傳·宣公十二年》:“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 杜預 注:“物,猶類也。” 孔穎達 疏:“類,謂旌旗畫物類也。百官尊卑不同,所建各有其物,象其所建之物而行動。” 南朝 宋 顔延之 《三月三日曲水詩序》:“國容眡令而動,軍政象物而具。”
(3).指麟、鳳、龜、龍四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變而緻象物及天神。” 鄭玄 注:“象物,有象在天,所謂四靈者。天地之神,四靈之知,非德至和則不至。《禮運》曰:‘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南朝 宋 顔延之 《宋文皇帝元皇後哀策文》:“謂道輔仁,司化莫晣;象物方臻,眡祲告沴。”
象物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兩個核心層次:
指古代描繪特定物象的圖騰或徽識,特指代表神靈、祥瑞或兇煞的象征性圖案。
典籍依據:
《左傳·宣公三年》載:“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 此處“象物”指鑄鼎時刻畫的各種神靈(祥瑞)與精怪(兇邪)圖像,用于教化民衆辨識善惡。
《周禮·春官》亦提及“六象”祭祀禮儀,鄭玄注:“象物,有象在天……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指代象征天意的靈獸圖騰。
指對客觀事物形态的描繪或模拟,強調具象化的藝術或技術表現。
文獻例證:
《周易·系辭上》:“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此處“象物”意為模拟事物的外在特征與内在規律。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稱“象物之法,必取其真”,強調描摹需忠實于事物本貌。
現代漢語中,“象物”一詞使用較少,多見于古漢語研究或文化論述,保留“象征性符號”及“具象化表現”雙重内涵。如“青銅器象物紋飾研究”指對紋飾象征意義與造型技藝的雙重探讨。
權威參考來源:
(注:古籍原文引用均依據通行校勘本,現代著作可參考出版社官方文獻數據庫。)
“象物”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漢語詞彙,其解釋需結合不同文獻語境綜合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指通過觀察自然或社會中的具體物象,進行藝術或文化創作。例如《左傳·宣公三年》記載夏禹“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即在鼎上刻畫各類物象,幫助百姓辨識善惡神奸。這一用法也見于文學理論,如劉勰《文心雕龍》提到荀況“象物名賦”,即通過描摹物象創作賦體。相關成語“鑄鼎象物”即源于此典故。
古代旗幟上繪制特定物象以區分官職或軍事等級。《左傳·宣公十二年》載“百官象物而動”,杜預注解釋為“旌旗畫物類”,即官員根據旗幟上的圖案行動。南朝顔延之的詩序中也有“軍政象物而具”的描述,進一步印證了這一含義。
《周禮·春官》提到“象物”為四靈(麟、鳳、龜、龍),象征天地祥瑞。鄭玄注解稱其為“有象在天”的神靈,需德行至和方能顯現。這一用法多見于禮制文獻,如《禮運》明确将四靈定義為祥瑞象征。
例句補充: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文獻和現代詞典的定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周禮》等原始文獻或權威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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