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異的花紋。《淮南子·本經訓》:“嬴鏤雕琢,詭文回波。” 高誘 注:“詭文,奇異之文也。”
“詭文”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法及曆史語用角度解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詭”本義為責求,後衍生出“欺詐”“奇異”“違反”等引申義,如《管子·法禁》雲“行辟而堅,言詭而辯”;“文”則指文字、文章或禮樂制度,如《論語》稱“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組合形成的“詭文”可作兩種釋義:
該詞在《佩文韻府》《骈字類編》等類書中均有收錄,但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籍研究領域。其語言學價值在于反映漢語詞彙通過語素重組實現語義擴展的特性,如清代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時強調“詭者,違言也;文者,錯畫也”,揭示其矛盾修辭特質。
“詭文”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奇異的花紋,這一解釋源自《淮南子·本經訓》中“嬴鏤雕琢,詭文回波”的記載,東漢學者高誘注解為“奇異之文”。
二、古代文獻中的運用 在傳統典籍中,“詭文”多用于描述器物或自然物上雕刻、形成的奇特紋路,例如青銅器紋飾或玉石雕琢的複雜圖案,帶有神秘、精巧的審美意趣。
三、現代語義的擴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網)補充其可引申為修辭複雜、晦澀難懂的文字,指通過隱喻、誇張等手法使文章顯得深奧或具有迷惑性。不過這一用法在權威古籍中未見明确例證,可能是基于“詭”字“奇異”含義的現代衍生。
四、詞語結構
五、使用建議 在學術或文學場景中使用時,建議根據語境區分其含義:描述實物紋飾時沿用古義,讨論文本風格時可酌情使用引申義,但需注意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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