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表演爬竿的雜技。《文選·張衡<西京賦>》:“百馬同轡,騁足并馳,橦末之伎,态不可彌。” 薛綜 注:“於橦末作其形狀。” 唐 李德裕 《寒食日三殿侍宴奉進詩》:“彀中時落羽,橦末乍升猱。” 清 趙翼 《歲暮宴集梨園小部縱飲追歡即席有作》詩:“憑他橦末 都盧 戲,演出人間傀儡塲。”
“橦末之伎”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典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雜技中的竿頂表演技藝,屬于百戲範疇。該詞由“橦”“末”“伎”三部分構成:“橦”指直立的高木竿,常見于漢代文獻,如《後漢書》記載“都盧尋橦”之戲;“末”指頂端位置,引申為竿梢;“伎”通“技”,特指以身體技巧為核心的表演形式。
據《中國古代雜技史》考證,此技藝源于漢代“尋橦”之戲,表演者需在豎立的木竿頂端完成倒立、平衡、騰躍等動作,唐代發展為“戴竿”“爬竿”等宮廷娛樂項目。宋代《東京夢華錄》詳載其表演形态:“緣竿丈餘,偃蹇反轉,身無停蹤”,印證了該技藝對表演者肢體控制力的極高要求。
該詞在語言學層面具有雙重特征:從構詞法看,屬偏正結構複合詞,以“橦末”限定“伎”的表演空間;從語義演變看,現代漢語中已鮮見使用,但在《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中仍保留詞條,标注其曆史語用價值。相關研究可參考《中國雜技藝術通史》(人民文學出版社)及《漢唐百戲研究》(中華書局)等學術著作。
“橦末之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文獻資料解釋如下:
基本詞義
指古代表演爬竿的雜技,屬于傳統百戲技藝的一種。表演者需在豎立的木杆(橦)頂端完成高難度動作,展現身體技巧與平衡能力。
文獻出處與例證
拼音與結構分析
拼音為tóng mò zhī jì,其中“橦”指木杆,“末”為頂端,“伎”通“技”,即技藝。全詞直譯為“木杆頂端的技藝”。
文化背景
該技藝屬于漢代至唐代流行的“百戲”範疇,常與馬戲、歌舞等共同表演,以驚險奇巧著稱,反映了古代雜技藝術的高超水平。
注:現代語境中,“橦末之伎”已較少使用,多出現于文獻研究或曆史類文本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表演形式,可參考《文選》《西京賦》等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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