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錄文書的人員。《清會典事例·吏部九·驗封清吏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經承;外吏之别四,一曰書吏,二曰承差,三曰典吏,四曰攢典;皆選於民而充之,役五年而更焉。非經制者曰貼寫,曰幫差,其濫者禁之。” 李英儒 《野火春風鬥古城》第三章五:“ 邢雙林 生活沒着落,又怕挑壯丁,便主動混到僞治安軍裡,當了一名貼寫。”
“貼寫”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字面含義(動詞性)
指将文字或圖案清晰書寫後粘貼于物體表面,強調“貼”與“寫”的結合。例如:貼寫保護标籤、貼寫天燈發源地标識等。這一用法常見于日常操作或裝飾場景。
曆史職務(名詞性)
在清代文獻中,“貼寫”指非正式編制的抄錄文書人員,屬于輔助性吏員。據《清會典事例》記載,這類職位與“幫差”并列,需通過選拔且受編制限制,常見于官府或軍隊中處理文書工作。
補充說明:
貼寫是一個動詞,意為将文字、圖案等粘貼在紙張、牆壁等物體上。
貼寫的部首是貝字旁(貝字底)和言字旁,筆畫數為11畫。
貼寫一詞最早出現在《漢語大字典》中,是由“貼”和“寫”兩個字組合而成。
在繁體字中,貼寫的寫法為「貼寫」。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中,貼寫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不過總體上仍保持了貼和寫兩個字的結合。
1. 她喜歡貼寫漂亮的賀卡送給朋友。
2. 這幅畫的作者在右下角貼寫了自己的名字。
對貼寫進行組詞,可以得到:貼紙、貼圖、書寫、字寫等。
貼寫的近義詞有:粘貼、貼附。
貼寫的反義詞為:拆除、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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