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獵所獲。《易·巽》:“田獲三品,有功也。” 孔穎達 疏:“有功者,田獵有獲以喻行命有功也。”《左傳·定公九年》“ 陽虎 歸寳玉、大弓” 晉 杜預 注:“謂用器物以有獲,若麟為田獲,俘為戰獲。”
田獲是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田獵(狩獵)活動獲取的獵物,後引申為狩獵所得或農事收獲。以下從詞義、用法及來源詳細解析:
本義:狩獵所得
“田”通“畋”,指打獵;“獲”即獵得、捕獲。合指田獵捕獲的禽獸。
例:《周易·解卦》:“田獲三狐,得黃矢。” (意指狩獵獲得三隻狐狸,并找回銅箭頭)
引申義:農事收獲
後擴展指農田勞作所得的收成,強調通過勞動獲取成果。
例:王祯《農書》:“力田之獲,利在春秋。” (農耕所得,收益見于春秋兩季)
二字組合凸顯通過主動行動(田/獵)取得成果(獲) 的過程。
“田獵所得;亦泛指農事收獲。”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版,第7卷。
“田獵所獲的禽獸;引申指勞動所得。”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修訂版。
“言私其豵,獻豜于公。”(注:描述狩獵後分配小獸與獻大獸于公家,屬“田獲”範疇)
來源:中華書局《詩經譯注》。
“大獸公之,小禽私之。” (田獵所獲大獸歸公,小禽歸己)
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周禮注疏》。
“田獲”一詞從先秦的狩獵專指,隨農耕文明發展逐漸融入農業收獲含義,反映古代生産方式的變遷。其核心始終圍繞“通過勞動獲取實物” 的概念,具有鮮明的實踐性特征。
(注:部分古籍原文因版本差異可能存在用字差異,如“田”或作“畋”,釋義一緻。)
“田獲”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tián huò,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周易》《左傳》等古籍,或查閱權威詞典(如、3、5)。
拜洗鄙夫避坑落井不礙事不入用馳光蚩尤城創钜痛仍楚嶂逮坐釘書匠狄人端凝頓罔阿匼放沉赫赫赤赤河湟活似郊勞基本矛盾近情進仕稷事久駐既月崛嵂軍勳刻漆略獲靈眇林壑龍棗濾液廟堂之器磨洗铙歌内座泥漉篷腳歉仄棄甲曳兵情習凄然淚下羣國絨絨入套濡需社會形态身名俱泰碩壯宿田翁太陽黑子鼍梁武考遐念鮮浄霞帳脅肢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