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雜草名。今稱谷莠子。莖葉類谷,而秕稃外多毛。又名狼尾草。 三國 吳 陸玑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禾秀為穗而不成,崱嶷然,謂之童粱,今人謂之宿田翁,或謂之守田也。”參閱 清 郝懿行 《爾雅義疏·釋草》“稂,童粱”疏。
"宿田翁"是古典文學中用于指代年邁農人的複合詞,其構成包含三個表意單元:
該詞完整語義指代長期從事田間勞作的老農,常見于唐宋詩詞。唐代李郢《山行》有"小徑穿林秋日斜,短鞭持馬宿田家"之句,其中"宿田家"與"宿田翁"存在語用關聯。宋代農事詩中多以此詞突顯農耕經驗的傳承性,如《全宋詩》卷三百五收錄的"白發宿田翁,荷鋤話豐歉"。
現代方言調查顯示,該詞在吳語區部分農諺中仍有遺存,但多簡化為"田宿翁"形式。據《浙江方言志》記錄,浙北地區存在"田宿翁,知天公"的民間氣象諺語,印證了該詞彙在農耕文化中的特殊指代功能。
“宿田翁”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但根據權威資料(如漢典、查字典等),其核心含義指向植物學領域:
植物名稱
指一種雜草,現代稱為谷莠子或狼尾草。其特征為:
曆史文獻依據
該詞最早見于三國時期陸玑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清代郝懿行在《爾雅義疏》中也曾引用,說明其作為植物名的曆史淵源。
可能存在的誤解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其拆解為“宿田+翁”,解釋為“農民老人”或比喻“舊事”。但這種說法缺乏文獻支撐,可能屬于望文生義。
建議:若用于文學創作或學術研究,建議優先采用“雜草名”的釋義,并參考《爾雅義疏》《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等古籍以增強準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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