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指家訓文字。亦泛指家教。 南朝 宋 顔延之 《庭诰》:“庭誥者,施於閨庭之内,謂不遠也。”《南史·顔延之傳》:“﹝ 延之 ﹞閑居無事,為庭誥之文以訓子弟。” 清 黃宗羲 《仇公路先生八十壽序》:“﹝ 滄柱 ﹞亦以湛心經術,墨守庭誥,故文章風韻,主盟當世而無愧。”
"庭诰"是中國古代禮法制度中的特殊概念,指家族長輩在家庭内部對晚輩進行的訓誡教導。《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家訓;家中尊長對子弟的告誡",這一行為通常發生在家宅庭院中,故以"庭"指代場所,"诰"取《說文解字》"告也"之本義,合稱強調家庭内部自上而下的道德傳承。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據《南史·顔延之傳》記載,南朝宋文學家顔延之撰有《庭诰》千餘言,系統論述修身齊家之道,成為現存最早的庭诰文獻。唐代史學家李延壽在《北史》中亦多次提及士族門閥通過庭诰維系家風,印證了這種教育形式在世家大族中的普遍性。
從内容構成來看,庭诰涵蓋處世準則(如"謙沖自牧""慎獨修身")、治學規範(如"笃志經術""明辨義利")及家族倫理(如"敦親睦族""祭祀有序")三大維度。宋代朱熹《家禮》特别強調庭诰在"明人倫、厚風俗"中的教化作用,認為其是"禮不下庶人"制度的重要補充。
當代學者在《中華禮儀大辭典》中指出,庭诰與家訓的核心區别在于前者具有即時性和場景性,多針對具體事件進行規勸,而後者多為系統性的成文規範。這種口耳相傳的教化方式,實際構成了中國古代"家國同構"政治體系的文化基石。
“庭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角度綜合解釋:
“庭诰”最初指家訓文字,後泛指家教。這一含義源自南朝宋文學家顔延之的著作《庭诰》,他在文中提到“施於閨庭之内,謂不遠也”,強調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例如《南史·顔延之傳》記載,顔延之曾撰寫《庭诰》以訓導子弟(、、)。
部分資料(如)提到,“庭诰”在特定語境中可能指官府公告或皇帝谕旨。但這種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曆史文獻或上下文判斷。主流解釋仍以“家訓”為核心。
顔延之的《庭诰》是現存較早的家訓文獻之一,内容涵蓋修身、處世、治學等方面,對後世家族教育有深遠影響。清代黃宗羲在《仇公路先生八十壽序》中也以“墨守庭诰”形容恪守家教傳統(、)。
“庭诰”通常指家族内部的教育訓導,核心含義為家訓。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史》《顔延之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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