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掌诏命及呈奏案章等事。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下赦》:“樓上以紅綿索通門下一綵樓,上有金鳳銜赦而下,至綵樓上,而通事舍人得赦宣讀。”《初刻拍案驚奇》卷七:“ 玄宗 聞其名,差一個通事舍人姓 裴 名 晤 ,馳驛到 恒州 來迎。”參閱《文獻通考·職官五》。
通事舍人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主要職責為傳達诏令、引見臣僚、應對禮儀事務,兼具文書傳達與外事翻譯職能。其釋義與曆史沿革如下:
據《漢語大詞典》釋:
通事舍人始設于魏晉,屬中書省。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及外使觐見傳譯之事,為皇帝近侍之職。
——《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143頁
負責傳遞皇帝旨意至百官,如《唐六典》載:“通事舍人掌朝見引納,及辭謝者于殿廷通奏”。
——《唐六典·中書省》
在朝會、祭祀等重大典禮中引導官員行禮,如《宋史·職官志》記:“凡國之儀制,悉隸焉”。
——《宋史·職官志一》
接待外來使節并擔任語言翻譯,《資治通鑒》注:“南北朝以降,通事舍人掌蕃客朝見及辭謝”。
——《資治通鑒·梁紀十》胡三省注
“通事舍人,晉初置,掌呈奏案章。後兼傳诏命,領贊導禮儀。”
——杜佑《通典·職官三》
宋遼澶淵之盟時,通事舍人負責與遼使文書往來及談判傳譯。
——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十八
白鋼《中國政治制度通史》
“通事舍人作為溝通君相的樞紐,兼具秘書、禮儀、翻譯三職,是古代中樞行政體系的關鍵環節。”
——白鋼主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隋唐五代卷》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引用來源均标注權威紙質文獻。如需電子資源,可查閱“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或“國學大師”數據庫對應典籍。)
通事舍人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主要職責涉及诏命傳達與文書處理。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曆史沿革 始設于東晉時期,延續至唐代,屬中書省或門下省管轄,宋元時期仍沿用類似職能。
二、核心職責
三、任職要求 唐代特别注重選拔「善詞令者」,即擅長文書撰寫與口頭表達的人才擔任此職。
四、文獻例證 《東京夢華錄》記載宋代通事舍人在赦書宣讀儀式中的具體工作,而《初刻拍案驚奇》提到唐玄宗曾派通事舍人迎接方士,體現其執行特殊使命的職能。
補充說明
該官職與普通「舍人」不同,後者早期多指貴族門客或低級屬官,後衍生出中書舍人等分支,但通事舍人更側重诏令文書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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