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明 理学家反对妇女改嫁的封建说教。谓贫困饿死是小事,再嫁而失去节操才是大事。语出《二程遗书》卷二二下:“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託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説。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清 方苞 《<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其论娶失节之妇也,以为己亦失节,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农市儿皆耳熟焉。”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中国古代程朱理学中的重要伦理观念,出自宋代儒学家程颐的言论。其核心含义是:人在面临生存与道德抉择时,宁可牺牲生命,也不能违背礼教纲常。该句原指女性须严守贞节,后引申为对气节与道德原则的极端维护。
语源与结构解析
该谚语由并列复句构成,通过“饿死”与“失节”的对比,强调道德准则高于生命价值。前半句“饿死事小”以极端生存困境为假设,后半句“失节事大”则用递进句式突显核心价值取向,体现儒家“舍生取义”思想的极端化表达。
历史语境
程颐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中明确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此观点被朱熹继承发展,成为宋明理学约束女性行为的道德枷锁。明清时期通过《女诫》《内训》等女教典籍强化传播,形成“守节重于生存”的社会规范(来源:汉典,zdic.net)。
语义演变
原义特指妇女守寡不改嫁的贞烈要求,《近思录》记载:“妇人夫死而再适人者,犹是失节也。”近现代语义扩展为对民族气节、政治操守的比喻,如文天祥《正气歌》所示精神内核,但原始语境中的性别压迫属性已被学界批判(来源:国学导航,guoxue.com)。
现代诠释
当代《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旧时强调封建礼教,谓贫困饿死是小事,失节才是大事”,同时指出该观念“反映封建时代对人性的压抑”。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强调,理解此语须结合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体系(来源: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ctext.org)。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中国古代程朱理学中的经典命题,其含义和演变过程如下:
该句出自北宋理学家程颐的《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当被问及“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否再嫁”时,程颐回答:“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最初针对士大夫阶层,强调道德操守高于生存需求,并非专指女性贞节。
这一观念反映了宋明理学对个人道德的高度要求,但其后期畸变为性别压迫工具,成为传统文化中被批判的典型。当代语境下,多用于比喻对原则的极端化坚持,或批判忽视人性需求的形式主义。
提示:若需了解程朱理学思想体系或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二程全书》《朱子语类》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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