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姧回”。亦作“奸回”。1.奸恶邪僻。《左传·宣公三年》:“ 商紂 暴虐,鼎迁於 周 ,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姦回昬乱,虽大,轻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观 孔光 之奏 董贤 ,则实其奸回; 路粹 之奏 孔融 ,则诬其衅恶。” 唐 权德舆 《陆宣公翰苑集序》:“ 裴延龄 以姦回得幸,害时蠹政,物议莫敢指言,公独以身当之,屡言不可。” 宋 司马光 《起请科场札子》:“有以姧回巧伪致富贵者,不为清仪所容。”《明史·吕大器传》:“ 士英 、 大鋮 ,臣不谓无一技之长,而奸回邪慝,终为宗社无穷之祸。”
(2).指奸恶邪僻的人或事。《书·泰誓下》:“崇信姦回,放黜师保。” 孔 传:“回,邪也。姦邪之人,反尊信之。” 唐 王勃 《三国论》:“ 汉 自 顺 桓 之间,国统屡絶,奸回窃位,阉宦满朝。” 宋 司马光 《辞知制诰第五状》:“若使臣言出於矫伪,当正典刑,以警姦回。”
“奸回”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奸邪不正”的行为或品性。从词素构成分析:“奸”表示狡诈、邪恶,如《说文解字》释为“犯也”,后引申为背离正道;“回”本义为旋转,在古汉语中可通“违”,暗含曲折背离之意,二字组合后强化了偏离正轨的语义特征。
在权威辞书中,《汉语大词典》将“奸回”定义为“奸恶邪僻”,多用于描述心术不正之人或悖逆伦常之事。例如《左传·宣公三年》记载“奸回昏乱”,即指君主昏庸、行为失德的状态。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常与“忠良”对举,如《尚书·泰誓》云“崇信奸回”,批判重用奸邪之臣的政治现象。
从语义演变观察,“奸回”在唐宋以后逐渐凝固定型,如柳宗元《骂尸虫文》以“阴幽奸回”形容隐秘的恶行。现代汉语中,该词的使用频率降低,但仍见于历史文献研究与文学评论领域,用于精准刻画特定时代背景下的道德批判对象。
“奸回”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含义:指奸恶邪僻的行为或品行,也可引申为不守法规、心术不正之人或事()。
词性:
古籍用法:
近义词:奸邪、奸宄、奸慝;反义词:忠良、正直。
“奸回”常与其他词组合使用,如成语“奸回不轨”(jiān huí bù guǐ),强调行为逾越法度( )。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相关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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