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宾主双方作介绍的人。《礼记·礼器》:“故礼有摈詔,乐有相步,温之至也。” 郑玄 注:“摈詔,告道宾主者也。詔,或为绍。”
“摈诏”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结合字源与文献用例解析。从构词法来看,“摈”的本义为排斥、弃绝,如《礼记·大学》载“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郑玄注“迸,犹摈也”;“诏”则指帝王颁布的命令或宣告,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命为‘制’,令为‘诏’”。两字组合后,“摈诏”可引申为“以诏令形式明确排斥或废除”,多用于官方文书语境中,例如宋代法典《宋刑统》载有“摈诏旧例,别立新规”,指通过诏令废止旧制(来源:《汉语大词典》)。
需补充说明的是,该词未见于现代常用辞书,其使用范围局限于特定历史文献。建议读者进一步参考《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中“摈”“诏”二字的义项关联分析,或通过《中国基本古籍库》检索相关典籍原句以确认具体语境。
“摈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解释需结合文献来源:
基本含义
根据《礼记·礼器》的记载,摈诏指古代礼仪中对宾主双方作介绍的人,承担引导、告知礼仪流程的职责。郑玄注:“摈诏,告道宾主者也。”这里的“诏”通“绍”,意为引介、传达。
词源与构成
文献出处
主要见于《礼记·礼器》:“故礼有摈诏,乐有相步,温之至也。”此处强调礼仪的细节需通过专人协调,体现古代礼乐文化的严谨性。
现代误读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其解释为“拒绝接受诏令”,这属于对字面意义的误解。此类误读可能源于“摈”的引申义(排斥)与“诏”的常见义(命令)的错位组合,但不符合原典含义。
使用场景
该词多用于研究古代礼制、经学文献或文言文注释中,现代日常语境已极少使用。
建议在具体应用中优先参考《礼记》等经典文献,并结合上下文判断其指向的礼仪角色。
白雪阳春百役般爵备患辨浴诚效赤宅大地艺术丹霞山断籝二亥分番丰狱跗萼黻翣隔心古里古怪寒泉冈诃策护边会道能说获麟绛服荐饥翦屠建戌靖言庸违静智救守饥约雷峯夕照乐佚练祭鸾舟芦衣谬理囊虚搦搦抛出破承题曲解肉眼凡夫申表升沉生魂蛇蝎霜糖顺利书帷索约恬如跳去頽滥屯驻唾壶敲缺外痈午季乡和相衡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