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辦棺材的錢。《漢書·哀帝紀》:“賜死者棺錢,人三千。”
棺錢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指用于購置棺木及喪葬事宜的專用款項,屬于傳統喪葬習俗中的經濟範疇。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層:
指購買棺木的費用。古代棺木材質(如杉木、柏木)、工藝直接影響費用高低,是喪事中最重要的支出之一。《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置辦棺材的錢財”,強調其專款專用的物質屬性。
廣義涵蓋整個殡葬流程的開銷,包括殓葬、儀式、墓地等費用。古代文獻中“棺錢”常與“赙贈”(助喪禮金)并提,如《禮記·檀弓》載“賓客至者,赙贈棺錢”,體現互助喪葬的禮俗傳統。清代《通俗編·儀節》更明确“今人稱喪葬資曰棺錢”,說明其詞義已擴展為喪事總費用。
《周禮·地官》記載“以喪禮哀死亡”,棺錢作為“喪禮”的物質基礎,折射出古代“慎終追遠”的倫理觀。漢代王充《論衡·薄葬篇》批判厚葬之風時提及“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側面反映棺錢支出對家庭經濟的影響。
當代民政部門文件如《殡葬管理條例》強調“喪事簡辦”,棺錢一詞多用于民俗研究或方言表述。現代漢語中更常用“喪葬費”等法定術語,但傳統語境下仍保留其文化特定性。
參考來源:
“棺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解釋如下:
棺錢(拼音:guān qián,注音:ㄍㄨㄢ ㄑㄧㄢˊ)指用于置辦棺材的費用,多出現在古代文獻中。
詞源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哀帝紀》,記載為“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即朝廷為逝者提供每人三千錢的喪葬補助()。
金額與用途
漢代“人三千”的棺錢标準,反映了當時的喪葬救濟制度。結合曆史背景,這一金額可能用于購買棺材或支付部分喪葬儀式費用()。
現代意義
現代漢語中,“棺錢”已不常用,主要作為曆史詞彙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文言文解析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漢代喪葬制度或相關古籍案例,可參考《漢書》原文或曆史類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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