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官吏審理曲直而依法決斷。《韓非子·飾邪》:“當 燕 之方明奉法、審官斷之時,東縣 齊國 ,南盡 中山 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斷不用,左右交争,論從其下,則兵弱而地削,國制於鄰敵矣。”
官斷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官”(指官方、官府)和“斷”(指判斷、裁決)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由官府或官方機構作出的裁決或判決。以下是詳細解釋:
本義與司法内涵
“官斷”最直接的釋義是官府對案件或糾紛的審判與裁決。在古代司法體系中,它特指地方官吏或衙門依據律法對民事、刑事案件作出的正式判決,強調裁決主體的官方性與權威性。例如清代《六部成語注解》中明确将“官斷”定義為“官長審斷案件”,凸顯其作為法律術語的正式性。
引申用法與社會語境
在民間語境中,“官斷”常與“民謠”(民間調解)相對,體現“官方裁決”與“民間和解”的二元解決機制。例如俗語“官斷十條路”暗指官方判決可能存在多種變通或不确定性,反映民衆對司法複雜性的認知。這一用法常見于古典小說與筆記史料,如《醒世姻緣傳》中即有用例。
現代法律術語中的延續
當代法律文獻中,“官斷”作為曆史詞彙仍被用于描述司法機關的裁判行為,尤其在法理學讨論中用以對比“調解”“仲裁”等非訴訟解決方式。其核心仍保留“以國家公權力為依托的強制性裁決”這一特征,區别于平等主體的協商結果。
參考資料:
“官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官吏依據法律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官吏在審理案件時,通過辨别是非曲直,并依照法律作出決斷。這一概念強調司法過程的權威性和合法性,常見于古代文獻及法律語境中。
曆史出處與用法
現代延伸與例句
相關組詞與擴展
常見搭配包括“官斷案”“司法官斷檔”等,多與法律、審判相關。
總結來看,“官斷”既是一個曆史法律術語,也在文學和現代語言中保留其核心的“依法裁決”内涵。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案例或詩詞引用,可查閱《韓非子》《紅樓夢》等原著。
邦社報雠毖甯駁駁劣劣伯圖才德兼備裁度殘山陳耕酬物春闱帶鈎倒映典案調陽兜婁鬥轉堕休粉發嫁飛遁費費飛鼯蜂鈴腹肌浮收勒折斧釿個人收入貨币化乖慵珪冊圭門衮衣西歸過來人憾事黃花遑遑讙呶回江賄贈見仁見智蛟龍玉匣極駡荊莽連篇絫幅末季捏撮破荒清韻善绻時作司賬窣雲天雄投膏止火媮生推拔外傷猥拙纖薄歊烝徙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