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諸侯。《書·呂刑》:“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 孫星衍 疏:“官伯,謂司政典獄也。”司政典獄,謂諸侯。見 孔 傳。一說指典獄官和諸侯。 蔡沉 集傳:“官,典獄之官也;伯,諸侯也。”
“官伯”是古代文獻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存在不同解釋,主要依據曆史文獻和學者注疏。以下是詳細解析:
1. 基本釋義 “官伯”一詞出自《尚書·呂刑》,原文為:“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其核心含義指向古代政治體系中的高層職位,但具體指代對象存在兩種主流觀點:
2. 語境與功能 在《呂刑》篇中,周穆王通過“官伯族姓”的表述,強調對諸侯及同姓貴族的告誡,要求他們敬畏法律、慎用刑罰。結合周代“禮法合一”的背景,“官伯”可能兼具司法與行政權威,反映早期國家治理中權責一體的特征。
3. 延伸與争議 現代研究中,部分學者結合《周禮》等文獻,認為“官伯”或與“官伯”職官體系相關,涉及官員等級與職責劃分(如《周禮·天官》中的“行其秩叙”)。此外,後世文學作品中偶見“上官伯”等人名化用例,屬個别現象,不改變其原始詞義。
“官伯”的詞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主流解釋集中于諸侯或司法-行政複合職能群體,體現古代政治結構的複雜性。研究時建議參考《尚書》注疏及金文等一手資料,以深化理解。
《官伯》是指官場中的官僚。它通常用來指代那些擁有權力和地位的官員,特别是那些腐敗和貪婪的官員。
《官伯》的拆分部首是宀和亻,宀表示屋頂的形狀,亻表示人。它的總筆畫數為8。
《官伯》最初源于古代的官場話語,在民間逐漸流傳開來。在古代社會,官員們的腐敗和貪污行為比比皆是,人們用《官伯》來諷刺和嘲笑這些官員的無恥行徑。
《官伯》的繁體寫法為「官伯」。
在古代,「官伯」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不過,總體來說,其寫法與現代漢字基本相同。
1. 這個地方的官伯都被************給毀了。
2. 他是一個典型的官伯,隻顧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顧民衆的死活。
3. 官伯們常常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官伯圈子、貪官污吏、官僚體系、官場腐敗。
貪官、官僚、權威、官員。
廉潔、清廉、正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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