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宋與遼(契丹)訂立的和約。1004年,遼軍南下深入宋境,宋宰相寇準力主抗戰,勸真宗親征,真宗勉強至澶州(今河南濮陽)督戰。宋軍取勝,1005年1月,宋遼訂和約:宋每年向遼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澶州又名澶淵郡,史稱“澶淵之盟”。
澶淵之盟是漢語詞典中收錄的曆史專有名詞,特指北宋與遼國(契丹)于公元1005年在澶州(今河南濮陽)籤訂的和約。該盟約是宋遼兩國長期戰争後的重要外交協定,标志着東亞地緣政治格局的階段性穩定。以下從定義、背景、内容及影響三方面解析:
定義與詞源
“澶淵”為古地名,因澶州境内有湖泊“淵”而得名(參考《中國曆史大辭典》)。該盟約以籤訂地命名,屬漢語詞彙中“事件+地點”的構詞方式,符合曆史事件類名詞的典型特征。
曆史背景
遼國于1004年大舉南侵,宋真宗在宰相寇準力谏下親征至澶州,宋軍射殺遼軍統帥蕭撻凜後,雙方進入對峙。最終通過和談達成協議(引自《宋史·真宗本紀》)。
核心條款
該盟約結束了宋遼25年戰争狀态,推動雙方經濟文化交流,北宋邊境貿易榷場由此興起。但歲币負擔與邊防松懈問題,亦為後世争議焦點(參考漆俠《遼宋西夏金史》)。現代學者評價其為“以有限妥協換取戰略緩沖的典型案例”(《中國戰争史》第四卷)。
學術引用來源:
澶淵之盟是北宋與遼朝(契丹)于1005年籤訂的和約,因籤訂地點在澶州(今河南濮陽,别稱澶淵郡)而得名。以下是詳細解釋:
澶淵之盟被視為中國古代外交史上的裡程碑,開創了中原王朝與遊牧政權通過條約确立平等關系的先例。其“以和為貴”的理念對後世影響深遠,但也引發關于軍事防禦與外交策略平衡的反思。
注:關于籤訂時間,多數史料記載為1005年1月(農曆景德元年十二月),部分文獻因曆法差異表述為1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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