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異錯雜。《文選·郭璞<江賦>》:“爾其水物怪錯,則有潛鵠、魚牛、虎蛟、鉤虵。” 李善 注:“怪錯,奇怪雜錯也。”
“怪錯”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權威來源進行區分:
一、基本含義(古籍原意) 指事物形态的奇異錯雜,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如《文選·郭璞<江賦>》中“水物怪錯”即用此意,李善注釋為“奇怪雜錯也”。該解釋得到高權威來源支持,如漢典、滬江詞典等。
二、引申含義(現代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主動承擔他人過錯,即“指責他人卻歸咎自己”。但此釋義僅見于低權威性網頁,且未見于古籍引用,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用。
建議:
(注:網頁日期與權威性已綜合評估,部分低權威網頁可能存在釋義偏差。)
怪錯為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責、責備别人的錯誤或過失。
“怪錯”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部首是“心”,右邊部首是“言”。它的總筆畫數為七畫。
怪錯是由“怪”的本義和“錯”的義項組合而成的。其中,“怪”本義指奇異、不平常的事物;而“錯”則指過失、錯誤。怪錯的造詞方法采用了典型的偏正結構,表示對他人的錯誤或過失感到不可思議、奇怪,并加以責備的意思。
繁體字的寫法為「怪錯」。
在古代的拼音注音方法中,怪錯曾被注音為“圭霍”。
1. 老師怪錯了我們沒有認真完成作業。
2. 她怪錯了鄰居淩晨放音樂的行為。
怪誤、怪罪、怪責、怪诟。
責備、指責、批評、譴責。
表揚、贊賞、誇獎、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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