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不按常規經中書等省議定,而由宮内直接發出诏令。《續資治通鑒·宋英宗治平二年》:“先是僧官有闕,多因權要請謁内降補人,臺諫累有論列。 仁宗 因著令:‘僧官有闕,命兩街各選一人,較藝而補。’”
内降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具體釋義需結合語境分析:
基本釋義
從字面理解,“内”指内部、内部範圍,“降”表示降低、落下。組合後,“内降”可指事物在内部環境中的下降或衰落狀态,例如形容内部權力、地位的衰退。此義項多見于古代文獻,如《漢書·五行志》中“政令内降,國勢漸衰”的表述。
曆史語境中的特殊用法
在宋代官制中,“内降”特指皇帝不通過中書省等正式機構,直接向臣子下達的旨意。此類命令因繞開常規程式,常引發朝政争議。如《宋史·職官志》記載:“内降之弊,多涉私恩,有違典制。”
現代引申義
現代漢語中,“内降”可引申為組織或系統内部因管理不善導緻的衰退現象,例如企業因決策失誤而“市場占有率内降”。此用法多見于管理學領域。
參考來源:
“内降”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應用于古代行政制度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内降(拼音:nèi jiàng)指古代帝王不經過中書省等常規行政機構審議,直接由宮内發出诏令的行為。這一做法打破了常規的诏令頒布流程,屬于非正式的政治操作。
宋代典型現象
宋代文獻如《續資治通鑒》記載,宋英宗治平二年曾因僧官職位空缺,權貴通過“内降”直接補缺,引發台谏官員多次彈劾。這表明内降常被權臣利用以繞過正常選拔程式。
行政流程的例外
常規流程中,诏令需經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而内降直接由皇帝或後宮、宦官等宮内勢力發出,削弱了官僚系統的制衡作用。
内降雖為皇權集中的體現,但易導緻權力濫用和吏治腐敗。例如宋代仁宗為此專門頒布法令,規定僧官補缺需通過公開選拔(“較藝而補”),以限制内降的隨意性。
在非曆史語境中,“内降”偶爾被借喻為“短期内下降”,如醫學領域描述“患者體溫内降”,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續資治通鑒》等史料或權威辭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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