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打趣。 老舍 《駱駝祥子》四:“還是繞 西山 回來的,怕走大道教人追上,萬一村子裡的人想過味兒,還拿我當逃兵呢!”
"過味"在漢語中屬于相對少用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基本釋義:指食物失去原有的鮮美味道,變得不新鮮或變質。 這是其最核心的含義,常用于描述食品因存放時間過長、保存不當或烹饪後擱置過久而發生的品質變化。例如:"這盤菜隔夜了,已經過味了,不能吃了。" 此釋義體現了漢語中"過"字表"超過限度"、"味"表"滋味"的構詞邏輯。來源參考:《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對"變味"、"走味"等相關詞條的釋義引申。
方言/口語用法:指說話或行為不得體、不合時宜、過分或出格。 此用法帶有一定的口語色彩,尤其在北方方言中可見。它強調言行超出了應有的分寸、規矩或場合的要求,顯得不合時宜或令人不適。例如:"他剛才在飯桌上說的那些話太過味了,讓大家都很尴尬。" 這裡的"過味"與"過分"、"過火"、"離譜"等詞義相近。來源參考:部分方言詞典及現代漢語口語語料庫中對類似表達的收錄與分析。
古語/特定語境:指(言辭、文章等)經過修飾、潤色,使其更有味道或更含蓄。 此義項較為罕見,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或特定修辭語境中。"過"在此可理解為"加工"、"處理","味"指"韻味"、"意趣"。例如清代李漁《閑情偶寄》中論及文章寫作時有"過味"之說,意指對文字進行推敲琢磨,使其更具深意或美感。來源參考:《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對"過味"的條目釋義及古代文獻用例(如《閑情偶寄》的相關論述)。
“過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存在兩種解釋:
味覺留存
指品嘗食物後,味道在口腔中持續停留,常用于形容令人難忘的滋味。例如:“這道菜辣得過味,吃完半小時仍有餘香。”
情感或經曆的延續
引申為某種感受或經曆在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例如:“旅途中壯麗的雪山景象,回想起來仍令人過味。”
在部分方言或文學作品中,“過味”可表示“回過神、反應過來”,帶有調侃或打趣的意味。例如老舍《駱駝祥子》中的用法:“萬一村裡人想過味兒,拿我當逃兵呢!”
如需更詳細例句或方言用法考證,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文學作品中的實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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