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褒錫”。同“褒賜”。《周書·儒林傳·樂遜》:“ 遜 以年在懸車,上表緻仕,優詔不許。於是賜以粟帛及錢等,授 湖州 刺史……在任數載,頻被襃錫。”《新唐書·鄭王元懿傳》:“喜經術,數斷大獄,務寬平, 高宗 嘉之,璽詔褒錫。”
“襃錫”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屬于古代禮儀文化用語。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襃”為“褒”的異體字,意為嘉獎、稱贊;“錫”通“賜”,指賜予、賞賜。二字合用時,“襃錫”特指帝王對臣子的表彰與物質賞賜,如《周禮注疏》所述“有功則襃錫以章之”,強調君主通過封賞彰顯臣子功績。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多用于典章制度類記載,如《宋史·職官志》中提及官員考核“優異者當受襃錫”,體現古代官僚體系的獎懲機制。其使用範圍涵蓋官職晉升、爵位加封及財物賞賜,具有權威性、儀式化的特征。《辭源》特别指出,“襃錫”不同于普通賞賜,須通過正式诏令頒布,屬于古代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襃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不同來源的解析進行綜合說明:
基本含義
根據,“襃錫”同“褒錫”,即“褒賜”,意為嘉獎并賞賜。“襃”通“褒”,表示贊揚、表彰;“錫”通“賜”,指給予恩惠或財物。例如古代帝王對臣子的功績進行褒獎時,可能同時賞賜物品或爵位。
單字解析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描述君主對臣民、長輩對晚輩的獎勵行為,兼具精神表彰與物質賞賜的雙重意義。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常見于研究古籍或特定文化語境。
“襃錫”是“褒賜”的異體寫法,體現了古代漢語中通假字和詞義引申的特點。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儀禮》《史記》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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