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黨同。《禮記·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 孫希旦 集解:“同乎己者弗與,則不黨同。”
(2).不如。《漢書·晁錯傳》:“今 匈奴 地形技藝與中國異,上下山阪,出入溪澗,中國之馬弗與也。” 顔師古 注:“與猶如。”
(3).不給與。《韓非子·說林上》:“因索地於 趙 ,弗與,因圍 晉陽 。”
“弗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一、表示“不給與”或“不給予”
“弗”為否定副詞,相當于“不”;“與”為動詞,意為“給”。組合後表示拒絕給予某物或某種待遇。
例:《論語·雍也》:“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裡鄉黨乎!’子華使于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裡鄉黨乎!’”(此處隱含對不恰當請求的“弗與”态度)[參考《漢語大詞典》"與"字條]
二、表示“不參與”或“不贊成”
“與”可引申為“參與”“贊同”,“弗與”即表明不介入某事或不支持某種觀點。
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轼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栾枝對曰:“……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诘朝将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輿曳柴而僞遁,楚師馳之。原轸、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晉師三日館谷,及癸酉而還。(文中楚将子玉的剛愎行為隱含衆人“弗與”之意)[參考《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弗"字條]
補充說明
權威參考來源:
“弗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三種解釋:
不黨同(不偏袒同黨)
源自《禮記·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意為不因觀點相同而附和,也不因不同而否定,強調公正中立的态度。這一用法多用于描述人際交往中的原則性。
不如(比不上)
見于《漢書·晁錯傳》:“中國之馬弗與也。”,此處“弗與”意為“不如”,指中原馬匹在特定地形中不及匈奴馬匹適應。此義項常用于比較語境。
不給與(拒絕給予)
如《韓非子·說林上》記載趙國因拒絕割地而被圍困:“弗與,因圍晉陽。”,強調主動拒絕或扣留某物的行為。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結合上下文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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