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苞苴。借指賄賂或饋贈。《南史·何敬容傳》:“﹝ 敬容 ﹞拙於草隸,淺於學術,通包苴餉餽,無賄則略不交語。”《新唐書·裴寬傳》:“ 寬 義不以包苴污家,適有人以鹿為餉,緻而去,不敢自欺,故瘞之。” 明 陶宗儀 《辍耕錄·譏省台》:“包苴賄賂尚公行,天下承平德未能。”《續資治通鑒·宋哲宗元符二年》:“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庭,謂之姦可也。”參見“ 苞苴 ”。
“包苴”是“苞苴”的異形詞,《漢語大詞典》收錄其兩種核心含義:
包裹饋贈品
原指用葦茅等植物編織的包裹物,用于盛裝魚肉等禮品。《禮記·少儀》鄭玄注:“苞苴,謂編束萑葦以裹魚肉也。”後引申為饋贈的禮物,如《莊子·列禦寇》雲“小夫之知,苞苴竿牍”,即以包裹承載贈禮示好。
賄賂行為的代稱
詞義在戰國時期發生流變,成為隱秘行賄的隱語。《荀子·大略》直言“苞苴行與?讒夫興與?”将“苞苴”與讒佞并列,直指其賄賂屬性。這一含義在曆代文獻中延續,如《後漢書·皇後紀》批評“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賢以專其威,任重庾、景之屬,苞苴日行”的腐敗現象。
詞源演變特點
該詞從具體包裹物(名詞)發展為抽象行為指代(動詞),屬于漢語“名動相因”的典型衍生現象,其語義負面化過程與古代官場文化密切相關。
參考來源
“包苴”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bāo jū,其核心含義為借指賄賂或饋贈。以下從詞源、字義、曆史用例等方面綜合解釋:
“包苴”實為“苞苴”的異寫形式()。原指用草編織的包裹物,後引申為通過財物進行賄賂或禮節性饋贈的行為。古代文獻中,該詞多帶有負面色彩,常與貪污腐敗相關聯。
現代漢語中,“包苴”已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中。其含義更傾向“賄賂”而非中性饋贈,需結合語境理解。
“包苴”最初指代包裹行為,後演變為財物賄賂的隱晦表達,承載古代社會對貪腐現象的批判。如需更詳細文獻例證,可參考《南史》《新唐書》等原始史料()。
吖吖八寶箱百職包青天霸王風月表靈吹毛求瑕初衷冬防飛毂附搭福壽綿長搆訟官馔古鐵姑丈渾箇魂庭剨然縠紋膠輪嬌軟介峙驚恸寄生草績效瀱汋擊征均徧烤花狼貪虎視連舳麗箭溜光罄淨流離失所洛薄鹵水美政綿薄面生迷頑内線黏埴前圖情長紙短侵襲氣性韶理社鼠壽對田陂剔秃頹志土塑枉費日月枉辟亡情亡簪委形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