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造成訴訟。 元 柯丹邱 《荊钗記·奸诘》:“定是你巧語花言,説來説去,緻令搆訟了。” 清 姚鼐 《張逸園家傳》:“始有地數百頃,賣之民矣。久而地值數倍, 達祖 以故值取贖搆訟,經數官,不敢為民直。”
2.猶争論。 清 曾國藩 《緻劉孟容書》:“於 漢 宋 二家搆訟之端,皆不能左袒。”
搆訟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虛構或挑起訴訟”,多用于描述因矛盾或利益沖突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以下是具體解析:
字義分解
詞義與用法
搆訟強調通過虛構事實或刻意制造矛盾引發訴訟,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民間糾紛或官場鬥争。例如,清代《刑案彙覽》中記載:“因田産搆訟,經年未決”,指因土地糾紛長期訴訟。
權威參考來源
該詞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2版)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中對“構”“訟”的釋義,并結合曆史文獻用例分析得出。
“搆訟”是“構訟”的異體寫法,屬于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1. 詞義解釋
2. 用法特點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案例或更深入的語言學分析,可參考相關古籍或法律史研究資料。
扳缯迸穴秉機裁當蒼天暢銷貨長詠鏟蹚吃明不吃暗慈惠匆遽帶鋼蛋品大幸打帳觝轹飛瓊赙赗伏老高真乖則果否鶴頭側黃父唿啦啦婚啓甲賦見惡鞬櫜寄祿官兢兢九派眷慕倨骜倨賢利落龍阙簏簌脈口沫雨攀愁佩刻千刀萬剮欺蔑青溪妹雀盲眼三陳扇酷攝氏勢如劈竹熟套子四白酸柔素裡粟米投笏兔兒不吃窠邊草頹鬟仙人掌小國